【#上庭聲援 - 12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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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總結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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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域 法 院2樓6庭
謝沈智慧法官
10:30
朱,許,馬(20-24) #續審 [14/25] (#1118理大 2項暴動)
🏛區 域 法 院7樓20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0
高,徐,鍾(20-61) #續審 [5/15]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區 域 法 院10樓33庭
李俊文法官
10:00
林,盧,謝,王(23-46)林已還押逾21個月;其餘三人已還押7日 #判刑 (#1102灣仔 暴動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妨礙司法公正)
🏛區 域 法 院10樓35庭
黃士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4:30
王,鄭,鄧,賴,吳,趙,葉,羅,王(16-28)吳已還押逾2個月 #裁決 #判刑 (#1118尖沙咀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
🏛西 九 龍 法 院 大 樓6樓8庭 ( 區 域 法 院 )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9:30
陳,鄭,鍾,何(18-28) #續審 [15/20] (#1118油麻地 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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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10:30 高等法院第卅九庭 何君堯 郭榮鏗,林卓廷,毛孟靜 #核對列表聆訊 #案件管理會議 (#何君堯黑社會 何入稟控告3名時任立法會議員誹謗,指2019年8月12日警方向議員及傳媒示範水炮車的用途時,3人指罵「何君堯黑社會」對他構成毁謗,要求法庭頒令3人作出賠償及禁制他們及相關人士作出上述言論。)
10:30 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 余煒彬 #提堂 (#20220911銅鑼灣 未經准許而展示海報)
【#上庭聲援 - 12月12日 星期二】
Re: 【#上庭聲援 - 12月12日 星期二】
控方指咸美頓街以西經過彌敦道時候被告能見到碧街兩條巷之情況。被告回答自己看見巷的外圍和地鐵站建築物上面有人,亦見到闊巷有不同顏色衣服人士。被告不同意A1出口和咸美頓街以西相比,咸美頓街行去西邊會更為安全。同意地鐵站建築物上蓋有人是不正常,亦同意有記者代表有事發生。控方質疑被告會否意識到兩條巷受阻,被告不同意並表示見到有人入去代表能夠通往。控方質疑被告唔知道入面人士做緊乜,被告表示自己唔會諗佢哋喺入面做乜。控方問被告經過彌敦道時知道窩打老道有暴動,被告回答不確定實質地點。
控方指出如此情況會否同意經過彌敦道可以往咸美頓街以西前往目的地,而不需要前往一個未知會點的地方。被告回答自己有少少好奇,亦跟隨啲人去,自己記得咸美頓街冇乜人,加上自己獨自一人唔會選擇行該方向,自己只能跟着市民都行的路線。被告同意經過彌敦道見到彌敦道兩邊冇車,控方問沿彌敦道往南行不能夠有的士,被告解釋所以自己走入闊巷
控方指被告沿着咸美頓街以西行,後來不繼續往西走,反而轉左入彌敦道往南的原因是什麼。回答沒有特別不同意是想接近示威者。
控方問被告前往碧街A出口表示想經過巷仔往砵蘭街,為何停下來。回答自己有腳傷, 11月頭先可以郁到,自己認為當時需要休息,而且闊巷燈光充足,較安全亦有其他人休息。表示自己只是好奇,有記者睇直播,自己八卦睇 。控問點解闊巷安全。被告解釋兩旁有建築物。控質疑既然咁諗,經過彌敦道應該往西繼續行。被告解釋自己行彌敦道亦都冇人騷擾自己,自己是跟隨市民行之方向。
控質疑靠近暴動位置不害怕會被跑的示威者整親嘛。被告回答認為暴動是在窩打老道該處,唔認為有咩危險,冇諗過要參與。同意曾經講過睇記者直播時所顯示的內容是窩打老道的暴動。控質疑既然唔鍾意示威者點解仲要睇。被告解釋自己冇嘢做,又諗會唔會隔離條街又係咁,反問唞吓得唔得呢
被告繼續回答在砵蘭街看見黑衣人聚集是在2300後。控方播放片段顯示砵蘭街情況,畫面顯示2310。控方問在闊巷看有冇見到畫面所顯示砵蘭街情況。被告回答有角度的問題,指出片段是由碧街影過去,而自己在闊巷看見的有限於兩座建築物中間 。
控方問是否在砵蘭街看到黑衣人但沒有車。回答唔清楚有冇車因為只見到有人。控方質疑見到咁為何在闊巷休息,而唔去碧街以西前往砵蘭街嗰邊。被告解釋睇緊直播,表示自己第一次見到此鐘數還有暴動,唔知應該點做。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唔鍾意示威者,但卻靠近他們並睇直播。被告回答自己在黃大仙警署對面住,每日落街都有示威已經習以為常,指他們已搞了兩個月,自己習慣晒。控方反問既然習慣又要睇直播。被告回答自己腳受傷已經近乎冇落過過街一至兩個月,認為自己睇吓好正常,而且亦睇咗唔係好耐。控方問及被告由闊巷睇記者直播,直至記者衝去窄巷階段。被告指在闊巷睇了大概5分鐘,見記者衝去窄巷並停下於是自己和其他途人便跟隨,跟是因為闊窄巷冇乜分別加上闊巷得返好少人。控方質疑小人咪可以去目的地囉。被告回答是兩個選擇,自己屬於自然的做法跟住市民向前去。控方質疑睇咗5分鐘仲未夠。被告回答睇得入迷加上冇嘢做。控方質疑唔鍾意示威者點解睇得入迷。被告回答未試過睇記者直播片段,並指片段內容誇張,因為自己在彌敦道睇唔到此情況,而且自己未去到要鬧示威者的程度。被告同意控方所指在闊巷睇咗5分鐘係足夠。
控方質疑被告如果真的想去廟街,當記者離開往窄巷時,被告可以往碧街砵蘭街找的士去廟街。被告指控方現在一說熟深思熟慮,但自己當時的當下思考是跟着市民,加上看見砵蘭街此情況又唔知自己去唔去到,估計會有警員執法。控方問是否害怕警方執法時會比示威者撞,被告回答站在一旁冇問題,在闊窄巷時冇決定不前往廟街。控方問係咪等緊警察執法。被告回答自己冇得揀kick咗喺中間,唯有係咁,自己知自己冇犯法就冇問題。控方質疑被告附近(的人? )在犯法。被告回答相距很遠而且自己不同衣着,認為警察執法唔會理自己,自己亦冇口罩。
控方質疑既然有諗過警察會執法點解唔走。被告回答唔會知道幾時警察嚟執法。控方質疑被告何不認為自己不會被誤認?被告認為自己的身處點冇暴動,自己亦沒有做暴動行為。
控方向被告指出前往旺角的原因和路線,及後留在闊巷後進入窄巷不是事實。被告不同意控方指出被告(在的士? )應該知有非法集結至暴動出現了,到咸美頓街階段更加是一定會知道。被告不同意。控方認為被告沒有合理原因由咸美頓街左轉向南邊,而被告前往旺角是想參與咸美頓街至窩打老道路段的彌敦道聚集,即使被告的路線也是想接近該些人。被告不同意。控方指出被告的路線不合理,是有意圖和實際參與了暴動。被告不同意。
- 辯方沒有覆問 -
D6辯方案情完。D7 聽日0930開始作供,有2名辯方證人,預計明日下午傳第一位辯方證人,如時間不許可星期四才傳第二位辯方證人,同日會緊接第八被告辯方案情。
感謝臨時直播員
控方指出如此情況會否同意經過彌敦道可以往咸美頓街以西前往目的地,而不需要前往一個未知會點的地方。被告回答自己有少少好奇,亦跟隨啲人去,自己記得咸美頓街冇乜人,加上自己獨自一人唔會選擇行該方向,自己只能跟着市民都行的路線。被告同意經過彌敦道見到彌敦道兩邊冇車,控方問沿彌敦道往南行不能夠有的士,被告解釋所以自己走入闊巷
控方指被告沿着咸美頓街以西行,後來不繼續往西走,反而轉左入彌敦道往南的原因是什麼。回答沒有特別不同意是想接近示威者。
控方問被告前往碧街A出口表示想經過巷仔往砵蘭街,為何停下來。回答自己有腳傷, 11月頭先可以郁到,自己認為當時需要休息,而且闊巷燈光充足,較安全亦有其他人休息。表示自己只是好奇,有記者睇直播,自己八卦睇 。控問點解闊巷安全。被告解釋兩旁有建築物。控質疑既然咁諗,經過彌敦道應該往西繼續行。被告解釋自己行彌敦道亦都冇人騷擾自己,自己是跟隨市民行之方向。
控質疑靠近暴動位置不害怕會被跑的示威者整親嘛。被告回答認為暴動是在窩打老道該處,唔認為有咩危險,冇諗過要參與。同意曾經講過睇記者直播時所顯示的內容是窩打老道的暴動。控質疑既然唔鍾意示威者點解仲要睇。被告解釋自己冇嘢做,又諗會唔會隔離條街又係咁,反問唞吓得唔得呢
被告繼續回答在砵蘭街看見黑衣人聚集是在2300後。控方播放片段顯示砵蘭街情況,畫面顯示2310。控方問在闊巷看有冇見到畫面所顯示砵蘭街情況。被告回答有角度的問題,指出片段是由碧街影過去,而自己在闊巷看見的有限於兩座建築物中間 。
控方問是否在砵蘭街看到黑衣人但沒有車。回答唔清楚有冇車因為只見到有人。控方質疑見到咁為何在闊巷休息,而唔去碧街以西前往砵蘭街嗰邊。被告解釋睇緊直播,表示自己第一次見到此鐘數還有暴動,唔知應該點做。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唔鍾意示威者,但卻靠近他們並睇直播。被告回答自己在黃大仙警署對面住,每日落街都有示威已經習以為常,指他們已搞了兩個月,自己習慣晒。控方反問既然習慣又要睇直播。被告回答自己腳受傷已經近乎冇落過過街一至兩個月,認為自己睇吓好正常,而且亦睇咗唔係好耐。控方問及被告由闊巷睇記者直播,直至記者衝去窄巷階段。被告指在闊巷睇了大概5分鐘,見記者衝去窄巷並停下於是自己和其他途人便跟隨,跟是因為闊窄巷冇乜分別加上闊巷得返好少人。控方質疑小人咪可以去目的地囉。被告回答是兩個選擇,自己屬於自然的做法跟住市民向前去。控方質疑睇咗5分鐘仲未夠。被告回答睇得入迷加上冇嘢做。控方質疑唔鍾意示威者點解睇得入迷。被告回答未試過睇記者直播片段,並指片段內容誇張,因為自己在彌敦道睇唔到此情況,而且自己未去到要鬧示威者的程度。被告同意控方所指在闊巷睇咗5分鐘係足夠。
控方質疑被告如果真的想去廟街,當記者離開往窄巷時,被告可以往碧街砵蘭街找的士去廟街。被告指控方現在一說熟深思熟慮,但自己當時的當下思考是跟着市民,加上看見砵蘭街此情況又唔知自己去唔去到,估計會有警員執法。控方問是否害怕警方執法時會比示威者撞,被告回答站在一旁冇問題,在闊窄巷時冇決定不前往廟街。控方問係咪等緊警察執法。被告回答自己冇得揀kick咗喺中間,唯有係咁,自己知自己冇犯法就冇問題。控方質疑被告附近(的人? )在犯法。被告回答相距很遠而且自己不同衣着,認為警察執法唔會理自己,自己亦冇口罩。
控方質疑既然有諗過警察會執法點解唔走。被告回答唔會知道幾時警察嚟執法。控方質疑被告何不認為自己不會被誤認?被告認為自己的身處點冇暴動,自己亦沒有做暴動行為。
控方向被告指出前往旺角的原因和路線,及後留在闊巷後進入窄巷不是事實。被告不同意控方指出被告(在的士? )應該知有非法集結至暴動出現了,到咸美頓街階段更加是一定會知道。被告不同意。控方認為被告沒有合理原因由咸美頓街左轉向南邊,而被告前往旺角是想參與咸美頓街至窩打老道路段的彌敦道聚集,即使被告的路線也是想接近該些人。被告不同意。控方指出被告的路線不合理,是有意圖和實際參與了暴動。被告不同意。
- 辯方沒有覆問 -
D6辯方案情完。D7 聽日0930開始作供,有2名辯方證人,預計明日下午傳第一位辯方證人,如時間不許可星期四才傳第二位辯方證人,同日會緊接第八被告辯方案情。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