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23/25]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 A3: 陳 (37)
A4: 葉 (31) / A5: 鄺 (26) /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控方代表: #程慧明 高級檢控官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
2023年11月23日陳官裁定所有被告人表面證供成立,押後至今日開始辯方案情。
[10:04] 開庭
陳官收到黃錦娟大律師的信件,批准有一名證人可以匿名作供;另稱A1 在去年12月申請撤銷保釋,本案是還押中。
黃錦娟大律師表示A1 會作供,會傳召5名證人,另正與控方商量,其他證人以65B 呈堂。
[10:13] 林卓廷出庭作供
辯方主問
簡述林卓廷在元朗成長、工作背景,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的工作範疇,社運期間做過調停工作。721當日發生的事。(詳情後補)
14:30 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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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23/25]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23/25]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就本案己還押2個月
(就本案去年12月14日撒消保釋)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案情: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 (1) 和 (2) 條。
背景資料:
============
【下午進度】
1432 開庭
上午提及721港島有民陣舉辦合法遊行由維園至灣仔,民主黨在灣仔油站外設有街站,有同事如莊榮輝,冼卓嵐、郭朗峯等協助,有枱櫈,大聲公及擴音機等設備,忘記有冇籌款箱。自己中午到達逗留至晚上六七點完結。下午在街站時收到關於元朗資訊及相片見到白衣人及藤條,呈上相片冊D4(1至7相)其中一張可見到。自己致電黃偉賢(資深元朗區議員) 指「收到相片及訊息,他說鄉頭吹大鷄,已經有劇本,見到黑衫去挑釁支持政府者(白衫)就用藤條打兩下,警方也知道」。黃答會留意住事件。林自己開始𨶹注元朗事件,但仍未發生衝突未有急切性去元朗
港島遊行結束
證人左7月21日前確認有見過訊息指元朗會襲擊黑衣人但忘紀有冇提日子。當時自己同保安局時任政治助理劉富生聯絡多,有其手提及辦工室電話,沒有聯絡其他警方人員。
約晚上6點半港島遊行完執拾好街站林便與三位同事(莊榮輝,冼卓嵐、郭朗峯)在灣仔食晚飯,街站物資沒有在帶身上由有其他人處理,席間各人用手機留意即時新聞,尤其西環中聯辦情況,自己不打算前去,知道有民主黨尹兆堅等會去。
四人灣仔食飯至八、九點,不時收到有關元朗白衣人訊息,沒有突別。郭朗峯因住不同地區先離開,自己及莊、冼2位住沙田打算一起坐港鐵去九龍塘轉車去沙田,那刻仍沒打算去元朗。
金鐘過海後林一直看手機訊息覺得局勢不安穩,提議同二人去美孚等有沒有進一步消息,兩人沒異議下便去美孚西鐵站等候,之後訊息見到一任職廚師姓蘇市民背部被藤條打傷相片。
FB帖文
確認2019年7月21日晚上九至十時許自己於個人FB專頁有元朗事件發文(截圖P10 D1),首個是在9:38pm 所發,內容因黃偉賢資訊提醒穿黑衣遊行回元朗小心。之後因見到姓蘇居民被打傷照片及一網上片段(P10(20))見到一男子被白衣人圍住打,個人相信是同一人,感到出事,同劇本話打兩下明顯不同。
【陳官指片段中只看到棍狀物件,看不到藤條,而且片段角度該男子面似有笑容。被告法律代表指該人將在稍後作供不用現在揣測】
同黃偉贀區議員通電
林卓廷見情況惡化於是致電當時保安局政助劉富生但他沒有接電話,自己再同黃偉賢聯絡同時吩咐洗卓嵐打比元朗警署但知道聯絡不成功。
陳官又問為何不打999?林指黃偉賢是元朗地膽當時自己正同他通電,自己向黃說事情同劇本話打兩下不同,黃稱需了解下,也指收到消息屯門黑幫也去了元朗作支援,林自己再問有冇元朗警方其他聯絡電話黃稱找到後再通知。
林之後第二次同黃偉賢電聯,黃已有進一步訊息,林表示會去元朗監察,黃偉賢提醒小心唔好出西鐵站,自己認同,因留在站內可阻止居民出閘以免被白衣人追打。
晚上10:15林卓廷出第二個帖文,「收到可靠消息... 黑社會....大家小心。」
黃偉賢用whatsapp傳來元朗警民關係鄧警長之聯絡電話,林隨即發電指情況惡化,黑社會黃昏集結至晚上,警方有情報而沒處理,要求快驅散聚集元朗黑社會,鄧警長稱知道情況,謂一直有便衣監察白衣人。【陳官強調根據庭上作供鄧沒有回應那些白衣人是黑社會】
林回答律師指同鄧警長2人通話中沒問警方有幾多人手及部署。對話中也沒有特別指擔心年青人,強調是關心所有返回元朗穿黑衫人士。因黃偉賢說法警方早兩日已知悉元朗鄉頭吹大鷄,林卓廷相信警方已經有部署故沒有再問及。
鄧警長控方案情作供出入
林否認鄧警長電話中有說過白衣人在鷄地集結,叫林不要坐西鐵入元朗,警方趕不到來車站,林也指沒有向鄧警長表示不需警方來西鐵站作保護。林舉例指自己同年6月30日在金鐘天橋遇上反對者也要警方保護,自己並作直播保障自己,陳官隨即稱保護不是應該用雙手隔擋為何用手機直播,林回應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是一班人四五十人,直播拍到容貌令施襲者有顧忌,片段內有人話扔我落橋!林指警察最後花了十分鐘才帶自己到橋底,因受傷要送院治療。
【陳官又問721有冇正式請求警察保護自己?林稱沒有,當刻想法是以立法局議員身位到來令警方有壓力前來驅散,沒有想到會有大型襲擊,而且不擔心當時會警力不足,知道警方前線至少幾千人,足夠對付持藤條行兇者,再者早兩日警方已經知悉情報可部署。
三人進入元朗
同鄧警長通話後告知同行2人最新情況及警方回應,3人於是由美孚坐西鐵入元朗,途中乘客有人穿黑衣,自己不肯定是否港島遊行完。沒有決定那個站下車但傾向在元朗。約2241 時林再在FB第三次發帖文指同元朗警方聯絡,要求確保市民安全,自己同兩位同事正在前往元朗。發帖用意希望通知返元朗市民小心並指自己做咗啲嘢,三人身上沒有口罩,同車沒有其他認識的人,最後車到達元朗站,由於開門時聽到有人大叫大堂有人打人自己便決定同兩同事落車。
1621 今日完
案件押後至明天上午10點繼續主問,明天辯方需播放一些月台拍攝片段,估計全日可完成林之主問。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23/25]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6個月,就本案己還押2個月
(就本案去年12月14日撒消保釋)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案情: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 (1) 和 (2) 條。
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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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1432 開庭
上午提及721港島有民陣舉辦合法遊行由維園至灣仔,民主黨在灣仔油站外設有街站,有同事如莊榮輝,冼卓嵐、郭朗峯等協助,有枱櫈,大聲公及擴音機等設備,忘記有冇籌款箱。自己中午到達逗留至晚上六七點完結。下午在街站時收到關於元朗資訊及相片見到白衣人及藤條,呈上相片冊D4(1至7相)其中一張可見到。自己致電黃偉賢(資深元朗區議員) 指「收到相片及訊息,他說鄉頭吹大鷄,已經有劇本,見到黑衫去挑釁支持政府者(白衫)就用藤條打兩下,警方也知道」。黃答會留意住事件。林自己開始𨶹注元朗事件,但仍未發生衝突未有急切性去元朗
港島遊行結束
證人左7月21日前確認有見過訊息指元朗會襲擊黑衣人但忘紀有冇提日子。當時自己同保安局時任政治助理劉富生聯絡多,有其手提及辦工室電話,沒有聯絡其他警方人員。
約晚上6點半港島遊行完執拾好街站林便與三位同事(莊榮輝,冼卓嵐、郭朗峯)在灣仔食晚飯,街站物資沒有在帶身上由有其他人處理,席間各人用手機留意即時新聞,尤其西環中聯辦情況,自己不打算前去,知道有民主黨尹兆堅等會去。
四人灣仔食飯至八、九點,不時收到有關元朗白衣人訊息,沒有突別。郭朗峯因住不同地區先離開,自己及莊、冼2位住沙田打算一起坐港鐵去九龍塘轉車去沙田,那刻仍沒打算去元朗。
金鐘過海後林一直看手機訊息覺得局勢不安穩,提議同二人去美孚等有沒有進一步消息,兩人沒異議下便去美孚西鐵站等候,之後訊息見到一任職廚師姓蘇市民背部被藤條打傷相片。
FB帖文
確認2019年7月21日晚上九至十時許自己於個人FB專頁有元朗事件發文(截圖P10 D1),首個是在9:38pm 所發,內容因黃偉賢資訊提醒穿黑衣遊行回元朗小心。之後因見到姓蘇居民被打傷照片及一網上片段(P10(20))見到一男子被白衣人圍住打,個人相信是同一人,感到出事,同劇本話打兩下明顯不同。
【陳官指片段中只看到棍狀物件,看不到藤條,而且片段角度該男子面似有笑容。被告法律代表指該人將在稍後作供不用現在揣測】
同黃偉贀區議員通電
林卓廷見情況惡化於是致電當時保安局政助劉富生但他沒有接電話,自己再同黃偉賢聯絡同時吩咐洗卓嵐打比元朗警署但知道聯絡不成功。
陳官又問為何不打999?林指黃偉賢是元朗地膽當時自己正同他通電,自己向黃說事情同劇本話打兩下不同,黃稱需了解下,也指收到消息屯門黑幫也去了元朗作支援,林自己再問有冇元朗警方其他聯絡電話黃稱找到後再通知。
林之後第二次同黃偉賢電聯,黃已有進一步訊息,林表示會去元朗監察,黃偉賢提醒小心唔好出西鐵站,自己認同,因留在站內可阻止居民出閘以免被白衣人追打。
晚上10:15林卓廷出第二個帖文,「收到可靠消息... 黑社會....大家小心。」
黃偉賢用whatsapp傳來元朗警民關係鄧警長之聯絡電話,林隨即發電指情況惡化,黑社會黃昏集結至晚上,警方有情報而沒處理,要求快驅散聚集元朗黑社會,鄧警長稱知道情況,謂一直有便衣監察白衣人。【陳官強調根據庭上作供鄧沒有回應那些白衣人是黑社會】
林回答律師指同鄧警長2人通話中沒問警方有幾多人手及部署。對話中也沒有特別指擔心年青人,強調是關心所有返回元朗穿黑衫人士。因黃偉賢說法警方早兩日已知悉元朗鄉頭吹大鷄,林卓廷相信警方已經有部署故沒有再問及。
鄧警長控方案情作供出入
林否認鄧警長電話中有說過白衣人在鷄地集結,叫林不要坐西鐵入元朗,警方趕不到來車站,林也指沒有向鄧警長表示不需警方來西鐵站作保護。林舉例指自己同年6月30日在金鐘天橋遇上反對者也要警方保護,自己並作直播保障自己,陳官隨即稱保護不是應該用雙手隔擋為何用手機直播,林回應雙拳難敵四手,更何況是一班人四五十人,直播拍到容貌令施襲者有顧忌,片段內有人話扔我落橋!林指警察最後花了十分鐘才帶自己到橋底,因受傷要送院治療。
【陳官又問721有冇正式請求警察保護自己?林稱沒有,當刻想法是以立法局議員身位到來令警方有壓力前來驅散,沒有想到會有大型襲擊,而且不擔心當時會警力不足,知道警方前線至少幾千人,足夠對付持藤條行兇者,再者早兩日警方已經知悉情報可部署。
三人進入元朗
同鄧警長通話後告知同行2人最新情況及警方回應,3人於是由美孚坐西鐵入元朗,途中乘客有人穿黑衣,自己不肯定是否港島遊行完。沒有決定那個站下車但傾向在元朗。約2241 時林再在FB第三次發帖文指同元朗警方聯絡,要求確保市民安全,自己同兩位同事正在前往元朗。發帖用意希望通知返元朗市民小心並指自己做咗啲嘢,三人身上沒有口罩,同車沒有其他認識的人,最後車到達元朗站,由於開門時聽到有人大叫大堂有人打人自己便決定同兩同事落車。
1621 今日完
案件押後至明天上午10點繼續主問,明天辯方需播放一些月台拍攝片段,估計全日可完成林之主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