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恩惠訪問《南早》內容主管間接承認部分責任,以下如實列出一些重點及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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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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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羅恩惠訪問《南早》內容主管間接承認部分責任,以下如實列出一些重點及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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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非

【羅恩惠訪問《南早》內容主管間接承認部分責任,以下如實列出一些重點及如何理解】

就「陳橋(橋叔)與劉細良之間的版權及版稅爭議」,一些朋友之所以希望我另開主題,是因為早前《ReNews》報導事件不久,我與網友交流和回應疑問時,三番四次提及事件最大關鍵點,是《南華早報》(SCMP)相關人士如何回應,認為在《南早》回應之前,不只不宜下結論,甚至不適宜正式評論。

到了今天,導演兼記者羅恩惠在「Vanished Archives 消失的檔案」專頁終於發布了最新訪問,受訪者是《南早》內容資源主管Weldon Kong。

Weldon Kong 的說法是《南早》職員因為三點簡單信任了劉細良及鄺穎萱,才繞過了向橋叔確認授權的基本程序。

其一,是《南早》認為再版相冊屬特別紀念活動,就是為慶祝橋叔九十大壽的驚喜,是心意為主;

其二,是《南早》「以為」鄺穎萱直接從橋叔那裏取得第一手最整全的照片,已「相信」是劉、鄺二人已跟橋叔談好了一切,得到了橋叔的授權;

其三,是《南早》處理授權出版的所有同事,都不知道,甚至「沒想過」這次再版會有「商業成份」。

意思就是,《南早》為賀壽「破例」沒有按程序向橋叔書面確認授權,因為收到比《南早》更整全的相片檔,就簡單信任和尊重了劉氏夫婦的安排,為他們完成授權合約,而且先入為主認定沒有「商業成份」便沒想及「版稅」問題。而《南早》表示相當尊敬橋叔。

以上所見,只要羅恩惠的報導及Weldon Kong 的說法可信,我們可分成兩部分理解。

第一部分,Weldon Kong 解答了攝影師伍振榮的疑問,就是《南早》知道「應該」取得陳橋的書面授權,只是以為是一次「特事特辦」的紀念出版,說法實際是承認了《南早》有所疏忽(或失職),因為《南早》始終有「把關」的責任,只是受訪表達用詞委婉,似乎未夠承擔。

同時,Weldon Kong 亦保留了劉、鄺二人跟《南早》交涉授權時,「可能」在文書之間掩蓋了一些《南早》不知道的資訊,而且交代了《南早》由始至終不知道再版相冊「有商業成份」,《南早》一方沒有任何意圖繞過或架空橋叔的授意。

(在這一點上,即使《南早》未有公開當年跟陳橋的合約,《南早》一方的回應,暫時理解是相關條文若涉日後其他授權出版,都需要取得陳橋書面授權)

第二部分,據目前所知,是《鏡頭下的歷史》最終以$300港元發售,2017年4月2日官方原帖未見註明收益帶有公益與捐贈用途,即被指涉商業成份,劉細良有必要回應 Weldon Kong 說法是否屬實,兩者說法只有一方為真。

因為劉即使原意為陳橋賀壽,亦有責任顧及版稅,或劉有必要交代,在他與陳橋的所有交談中,有否明確觸及過版稅部分,若有,陳橋對版稅的說法是甚麼,劉的回應是甚麼;若無談及版稅,相關的原因為何。

而假如劉細良與《南早》對陳橋有同等的敬重,即使「假設」陳橋當初有口頭提出豁免版稅一事,劉亦應「做足」以示對陳的尊重。這方面,陳橋家屬的立場,是不認為陳橋會豁免版稅一事。

這些都是留待劉細良回應之處。

最後,就這兩部理解,《南早》與劉細良雙方皆有不同責任,陳橋家屬就事件的相關聲明,假如她們所指的過程屬實,最公允應是「對等」向《南早》及劉細良問責,因為只有《南早》為劉細良圓滿授權,劉才得以再版相冊,最後才輪到版稅的爭議上,《南早》始終有把關不力的問題。

至於雙方可有不同理由保留訴訟權利,暫時無法清楚雙方採取行動的估算是甚麼。而僅就陳橋家屬方面,她們不只要考慮港、加兩地審理,以及傳票等問題,還可能觸及「連帶追究」《南早》責任,按照她們聲明最明確指控劉細良一方,這可能是她們的顧慮。

不管怎樣,我認為就事件的討論,應盡量聚焦在「與陳橋授權及版稅」上,尤其是直接認識劉細良的朋友,任何議論的主次,應盡量將個人的評價和態度劃開談論,也將以前與劉私交衍生的問題劃開,以免令事件的真假對錯,添加更多混亂不清的問題。

附:

羅恩惠訪問原文:


城寨2017年就再版相冊資訊頁:


伍振榮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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