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威嚇」港人盡快回港換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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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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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港府「威嚇」港人盡快回港換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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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威嚇」港人盡快回港換身分證】

香港入境處日前公佈,第一代智能身分證將於明年分批失效,呼籲未換證的港人盡快換證,否則有可能面臨罰款2.5萬港元及入獄兩年。有前入境處人員批評入境處說法混淆視聽,質疑當局希望利用換證威嚇港人。港府說法引起近年移居海外的港人擔憂,有港人正慎重考慮是否需要為換證而專程回港;有無法回港的政治難民認為,即使身份證失效,亦無損他作為香港人的事實。

入境處2018年起推出第二代智能身分證,加入RFID保安技術,曾引起外界憂慮執法機關可以監控持有人身處位置。入境處周二開記者會,公佈保安局長已根據《人事登記條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發出《身份證失效令》。所有2018年11月26日前簽發的香港身分證將分兩階段失效,出生年份為1970年或之後的舊款身分證將於明年5月12日起失效;出生年份1969年或以前的舊證則將於10 月12日起失效,《失效令》將於周五(21日)刊憲。

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指,截至今年5月31日,換證率已達90%,估計仍有約18萬人未更換新款身分證。他估計未換證的港人或在境外工作、讀書,未能掌握他們是否已移民海外。他呼籲未換證的人士盡快處理,又指在限期後若港人使用舊身份證入境,舊證將會被沒收;如被沒收後未有在30日內申領新身分證,可以被判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但強調持失效身分證不影響香港居留權。

現居英國的陳先生(化名)曾任入境事務助理,他批評入境處說法混淆視聽。

他指出:「他(法庭)最多只能判處罰款,其實罰款不是我們所謂的『可逮捕罪行』…他最多只可以寄罰款到你香港的住址,而不能扣留或禁止港人出入境。」

陳先生解釋,身份證並非法律唯一承認的身份證明文件,護照、回港證等同樣被視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所以認為港府說法旨在威嚇海外港人。

陳先生認為:「其實香港身份證主要是讓你在香港生活,處理政府相關的行政或其他政府事項才要使用香港身份證。如果你想出入境香港,或者以特區護照作為我們行內所稱的『身分證明文件』,其實是不會受影響的… 很明顯他們(港府)利用換證問題,威嚇一些移英港人,令他們覺得一旦身份證失效,就會對他們要回港處理事情的時候更複雜或者有問題。」

#智能身份證 #香港身份證 #移英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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