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法庭一連兩日處理被指是「組織者」五人的求情,其中唯一不認罪,經審訊裁定罪成的吳政亨,今日由律師代表讀出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吳政亨在信中講述自己對民主自由的堅持,重申從無參與35+的組織,只是希望為初選出一分力。
***
在整個審訊中,我被稱為第五被告或李伯盧(我的筆名)。我希望告訴法庭我的個人背景,以及我如何踏進公民和政治運動這個領域。
我於1978年在香港出生,13歲時隨父母移民澳洲。我在當地的新南威爾斯大學(UNSW)獲得理學學士(主修數學)及商學碩士(主修精算)學位。畢業後,我投身金融行業,並先後在澳洲及香港金融機構工作超過十年。我一生中從未與任何政黨有政治聯繫,亦從未於任何選舉參與競選。我以前没有任何案底。
於成長過程中,我不算太熱衷政治,因為我對政策的細節很少持強烈意見。然而,我一直堅信自由民主原則,亦確信權力互相制衡的社會價值,因為無論在任何體制中,成員總會在某些議題上持不同意見,而通常需要先處理這些分歧,才能使該群體得以蓬勃發展。
我認為,通過文明及民主方式去處理這些分歧,總好過以暴力或鎮壓手段去解決。而由於「權力使人腐敗,絕對權力則使人絕對腐敗」,我相信定期舉行公平公正的選舉,最能有效制衡權力,減少權力成為暴政的可能性。正因如此,我支持香港的民主運動,因我相信他們對民主的追求是一個高尚目標,同時,為著這城市的持續發展,它(對民主的追求)亦是一個理性的目標。
對我而言,明顯地,若然民主陣營能夠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議席,並實現立法權力的和平轉移,這將會是香港民主運動的一大進步。這意味在任何一般政府議案上,民主陣營在審查其內容後,可以按他們的判斷選擇通過或否決該議案。這是民主陣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史上,從未擁有過的重大權力。如果民主陣營能在行政長官選舉上同時獲勝,配合立法會內的過半議席,就可以組建一個真正的執政聯盟,取得管治權。這將對香港的民主格局產生永久性影響,我亦相信這將會是正面的影響。
然而,在民主陣營能夠贏得兩項選舉其中任何一項之前,顯然還有巨大的障礙需要克服。
首先,香港的選舉制度對民主陣營極為不利,這絕對是民主陣營過去未能憑藉選票優勢,贏得這兩場選舉的最主要原因。但我認為民主陣營總體來說,亦需為他們的落敗承擔某程度上的責任。
在過去一段太長的時間,我都一直為民主陣營內的持續內鬥痛心,這內鬥一直令民主陣營在選舉上,屢屢無法發揮最佳表現。而為了香港民主運動的前景,這些內部矛盾必須妥善處理。
如前所述,我認為處理這內部矛盾的最佳方法是通過文明而民主的程序去解決,亦即是通過民主陣營的內部初選。當這些內部矛盾得到妥善處理,而民主陣營內一眾人士能齊心向前,我認為再困難的目標都有達成的可能。
基於這個心路歷程,我對以上所形容的初選產生無限嚮往。但我亦明白,針對立法會大選的全民主陣營初選極難實行,觀乎在案發之前,此類初選從未能成功舉辦過,它的難度由此可見一斑。於是我立下決心,必須為實現這夢想盡一分力。
然而,即使我希望出一分力,也要面對一個明顯的障礙—我在政圈內是一個完完全全的無名氏。無論在公眾層面、政圈中人眼中,我都沒有任何知名度。從本案所有上庭作供的同案被告作證時,被問及有關本人的事情,都表示在案發時不認識我,這明顯地證明了上述說法。
以我的身份,對於在實現初選的過程中,能夠產生任何實質影響力的機會極微。不過,民主的其中一個可敬之處,就是在選舉中,無論投票者的身位地位如何,那一票都是算作一票,不多也不少。即使每一票的實質影響力有限,每一個選民都有權利,甚或可能是有義務,去貢獻這神聖一票。同樣地,儘管我在政治世界中完全是局外人,可以做到的是多麼的微不足道,我相信我有權利,甚至可能是我有義務,去為初選出一分力。
而我正正是抱着如此信念去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
在整個初選過程中,從頭到尾我都是一個局外人。正如法庭判詞所指、而我亦同意,我沒有參予組織「35+計劃」、 沒有參予協調會議,亦沒有在初選中參選。因此,當控方指控我是本案的組織者之一時,我感到非常驚訝。
我與第一被告戴耀庭教授的關係,實際上更像一個被無視的遊說團體與決策組織的關係。我其中一個主要倡議是「應將初選結果視為最終結果」。以九龍東選區為例,由於民主陣營在大選時,實際上最多只可望獲得三席,因此我認為初選時該區只應有三個優勝名單。可是,組織者堅持允許該選區有五個優勝名單, 並計劃在大選前再以民調作第二輪競賽。對我而言,這做法與初選的意義背道而馳,我為此多次向組織者及參選人提出抗議(包括第一被告於2020年5月 20日向參選人轉發的公開信),但我無法在此帶出任何改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的倡議中,要求參選人承諾否決財政預案從來都不是其中之一。說實在,在這成為公眾議題之前,我根本從來沒有這個想法,這亦絕對不是我當初支持初選及發起聯署的原因。
正如前文所說,我認為民主陣營獲得立去會過半議席,本身已是足夠明顯的好處,所以我從沒有想過需要更多額外條件。在某程度上,我甚至不認為這額外條件可取。因為我害怕這議題可能會在民主陣營參選人當中引發爭議,從而威脅到初選的實現。
當我認為參選人同意「共同綱領」時,我表示高興,但亦有明確表明我認為「協調成功」四字已是大快人心,根本無需看細節。因為令我高興的是參選人終於達到共識,令初選能夠順利舉行,而不是共識的內容本身。這亦解釋了當我之後得知「某些初選參選人拒絕簽署承諾否決財政預算案」,發現與之前「所有參選人都願意簽署」這一說法有所出入時,我懇求大家將這爭議放一旁,希望大家先聚焦於完成初選。
因為由始至終,我支持初選從來無關承諾否決財政預算案與否—我支持初選從來都僅是為了初選本身,與其他事宜無關。
最後值得留意的是,我一直盡我所能去確保「三投三不投」團隊遵守所有法律,無論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或其他任何法律。我相信法治是自由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只有當合理的法例被制定,而這些法例被尊重和公正地執行,一個社會才有繁榮的希望。
我懇求法庭於決定本人刑期時考慮以上所述因素。
吳政亨求情信
前往
- 新聞
- ↳ 香港新聞
- ↳ 財經新聞
- ↳ 中國新聞
- ↳ 台灣新聞
- ↳ 世界新聞
- ↳ 美國新聞
- ↳ 專題
- ↳ 黎智英案
- ↳ 23條
- ↳ 47人案
- ↳ 721
- ↳ 屠龍小隊案
- ↳ 熱點話題
- 金融財經
- ↳ 地產
- ↳ 加密貨幣
- ↳ 香港股市
- ↳ 美國股市
- ↳ 投資策略
- 海外生活
- ↳ 活動
- ↳ 組織
- ↳ 美國 USA
- ↳ 北加州 Northern California
- ↳ LA, San Diego, Southern California
- ↳ 德薩斯克 Texas
- ↳ Austin Texas
- ↳ Houston
- ↳ Dallas
- ↳ Frisco
- ↳ Plano
- ↳ 紐約 New York
- ↳ 亞利桑那 Arizona
- ↳ 西雅圖 Seattle
- ↳ Sacramento
- ↳ Washington DC
- ↳ Atlanta
- ↳ Boston
- ↳ Chicago
- ↳ DC Maryland Virginia
- ↳ Florida
- ↳ Las Vegas
- ↳ Michigan
- ↳ Minnesota
- ↳ North Carolina
- ↳ Pennsylvania
- ↳ Philadelphia
- ↳ 英國 England
- ↳ Aberdeen
- ↳ Aylesbury
- ↳ Birmingham
- ↳ Bishop’s Stortford
- ↳ Bolton
- ↳ Brighton
- ↳ Bristol
- ↳ Brunswick
- ↳ Cambridge
- ↳ Cardiff
- ↳ Chichester
- ↳ Colchester
- ↳ 克魯 Crewe
- ↳ Durham
- ↳ Edinburgh
- ↳ Exeter
- ↳ Glasgow
- ↳ Guildford
- ↳ 北愛爾蘭 Ireland
- ↳ Kingston
- ↳ Leeds
- ↳ Liverpool
- ↳ 曼徹斯特 Manchester
- ↳ Milton Keynes
- ↳ 倫敦 London
- ↳ Newcastle
- ↳ Nottingham
- ↳ Oxford
- ↳ Reading
- ↳ Scotland
- ↳ Sheffield
- ↳ Solihull
- ↳ Southampton
- ↳ St. Albans
- ↳ Sutton
- ↳ Swansea
- ↳ Swindon
- ↳ Tunbridge Wells
- ↳ Warrington
- ↳ Watford
- ↳ Yorkshire
- ↳ Eastbourne
- ↳ Wales
- ↳ 加拿大 Canada
- ↳ 多倫多 加拿大 Toronto Canada
- ↳ 溫哥華 加拿大 Vancouver Canada
- ↳ Calgary
- ↳ Edmonton
- ↳ Winnipeg
- ↳ 滿地可
- ↳ Halifax
- ↳ Ottawa
- ↳ 澳洲 Australia
- ↳ 悉尼 澳洲 Sydney Australia
- ↳ Brisbane
- ↳ Melbourne
- ↳ Victoria
- ↳ 珀斯 Perth
- ↳ Adelaide
- ↳ Gold Coast
- ↳ Christchurch
- ↳ 坎培拉 Canberra
- ↳ Macgregor
- ↳ 台灣
- ↳ 德國
- ↳ 日本
- ↳ 紐西蘭
- ↳ 歐洲
- ↳ 韓國
- 各行各業
- ↳ 會計 Accounting
- ↳ 金融 Finance
- ↳ 工作面試 Jobs Interview
- ↳ 建造 Construction
- ↳ 教育 Education
- ↳ 設計 Design
- ↳ 工程 Engineering
- ↳ 飲食 Food and Drive
- ↳ 信息技術 IT
- ↳ 物流 Logistics
- ↳ 醫療 Health
- ↳ 零售 Retail
- ↳ 製造業 Manufacturing
- ↳ 搵工討論
- ↳ 創業
- ↳ 房地產 Real Estates
- ↳ 求職廣告
- ↳ 職位空缺廣告
- ↳ 公務員
- ↳ Software
- ↳ Hardware
- ↳ 各行各業討論
- ↳ 參軍
- 男女關係
- ↳ 婚後討論
- ↳ 戀愛討論
- ↳ 愛情廣告 - X找Y
- 興趣
- ↳ 寵物
- ↳ 烹飪
- ↳ 電影
- ↳ 汽車 Auto
- ↳ 美容心得
- ↳ 體育世界
- ↳ 貼圖影片
- ↳ 學術文化
- ↳ 數碼科技
- ↳ 影視娛樂
- ↳ 電腦遊戲
- ↳ 購物貼士
- ↳ 軍事
- ↳ 紫微斗數
- ↳ 健康醫療
- ↳ 旅遊探險
- ↳ 音樂
- ↳ 家庭與兒童教育
- 校園
- ↳ 美國大學
- ↳ 英國大學
- ↳ 海外大學
- ↳ 高中和小學
- 光復香港
- ↳ 組織
- ↳ 活動
- ↳ 新聞
- ↳ 討論
- ↳ 黑警/親共人士資料
- ↳ 加拿大
- ↳ 美國
- ↳ 英國
- ↳ 黑警
- ↳ 被捕人士收信部
- ↳ 文宣
- ↳ 科技資訊
- ↳ 中國民主運動
- ↳ 法庭新聞
- 黃色經濟圈
- ↳ 推薦
- ↳ 投訴
- ↳ 活動
- ↳ 討論
- ↳ 店舖資訊
- 管理處
- ↳ 投訴部
- ↳ 常問問題
-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