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民主派初選投票日 今45人顛覆罪成 初選成顛覆謀劃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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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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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民主派初選投票日 今45人顛覆罪成 初選成顛覆謀劃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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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民主派初選投票日 今45人顛覆罪成 初選成顛覆謀劃一部分

2020 年 7 月 11 至 12 日是星期六、日,在酷熱天氣警告生效下,民主派初選一連兩天舉行投票,多個票站出現人龍。

不足半年之後,警方拘捕 55 名民主派,包括籌辦及參與初選人士,指涉嫌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 47 人被正式起訴,大部分人申請保釋失敗。據控方案情,兩天投票日全港共設有逾 250 個票站,合共錄得逾 61 萬港人投票,當中實體票有 2 萬張,電子票有 59 萬張。

案中 31 名被告認罪,其餘 16 人的案件於 2023 年 2 月初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初選是涉案顛覆謀劃的一部分,被告在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後,不予區別地否決預算案,逼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2024 年 5 月底,3 名指定法官裁定 14 人罪成。

判詞指,若民主派推動「35+」計劃並成功,意圖造成的後果就是逼使特首對「五大訴求」讓步,但「五大訴求」實際上是不可能達成,政府拒絕回應只是被告無差別否決的藉口,而此舉足以構成濫用《基本法》權力,因此屬於顛覆罪中的「非法手段」。

據顛覆罪條文的三級罰則,「其他參與」、「積極參與」及「首要分子」可分別判囚 3 年以下至終身。

45 名罪成被告現正分批處理求情,26 人已完成陳詞,代表大狀提出減刑或輕判的理據,包括協助控方、及早認罪、還押至今與家人分隔多年、正處更生路上等。有被告方亦爭議三級罰則不適用、個別被告角色較次要、案發時真誠相信初選合法、非為尋求個人利益行事等。

有人親撰求情信,感激家人不離不棄、表達對伴侶的思念,以及就過去對民主陣營的攻擊致歉;有人解釋參與初選的原因及個人信念,有人說仍視締造更美好的香港為終生抱負;有人提及不會再從政,有人說無法再從事專業工作,在獄中努力進修,有人則沒寫求情信。

連日來,西九龍法院早上時晴時雨,求情被告的親友到法院排隊旁聽,有人深夜至清晨到場,為進入正庭見一面。警方嚴密佈防,警員在進入法院大門的通道「一字排開」戒備。部分被告則申請列席旁聽,被安排坐在延伸庭。

餘下 19 名罪成被告,將於 7 月底及 8 月初處理求情陳詞。至於獲裁定無罪的兩人,律政司已就其中一人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47人案報道一覽:https://bit.ly/4cdwiAx
初選時序專頁:https://bit.ly/3W25F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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