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普: 提醒大家要留意江旻憓言行
桑普: 提醒大家要留意江旻憓言行
桑普
近日巴黎奧運香港隊金牌得主江旻憓的言行成為熱話。本人是評論人當中最早提醒大家要留意江旻憓言行的人之一。如今覺悟者眾,本人甚感欣慰。
然而,本人由衷之言,卻惹來某君借題發揮,攻擊訕謗,至為遺憾。甚至連曹興誠、杜汶澤都因參與電影《零日攻擊》而被他貼上標籤橫加批評,令人嘖嘖稱奇。
黃毓民近日持續誹謗抹黑本人為「滲透台灣匪諜」、「曾經為黨媒大公報文匯報寫過專欄」、「寫過歪曲歷史、舐共的教科書」,以完全子虛烏有、憑空捏造的謊言,貶損打擊本人人格名譽,甚至出言恫嚇,要求台灣國安對我立案調查,並且在網台節目及社媒帖文中,以三字經「X頭」、「冚家X」等粗言穢語,公然侮辱本人。其言論行為顯已構成違法。如不消除影響,本人保留一切依法追究的法律權利。
本人曾經於在律師執業期間,就讀北京大學(2003-2010)取得法學博士。本人報讀的動機是希望在江澤民及胡錦濤年代,善用從事商務律師工作的工餘時間,嘗試親身了解中國產官「學」的真實情況(我年前已公開撰文說明),以免人云亦云,直擊中國之弊。本人言行一致,從無褒揚中共一黨專政或支持中共/中國統一台灣的言行,與江旻憓的言行截然不同。觀乎本人在香港及台灣近二十年來公開發表過的文章和言論,益見上述所言非虛。
本人博士論文《中國公用事業的管制與競爭》早已在多年前由台灣翰蘆出版。該書序言明言中國不僅需要「反對經濟壟斷,引入有效競爭」,還需要「反對政治壟斷,引入有效競爭」,打破權貴壟斷,走上民主法治的康莊大道。(如今看來,我更從根本上否定任何形式的大一統中國,但這是後話。)黃毓民如以本人取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寫這篇博士論文,即視本人為中共走狗或中共支持者,顯然荒謬。
我去北大「見識」也有獨特的時空背景。當時我在跨國外資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協助外商明辨投資中國的各類風險,在談判桌上跟對家中資企業展開商務談判,並且密切掌握中國政治經濟情勢。我當時的工作需要與我的博士論文內容密切相關。我不接受任何以偏概全的誅心之論。如果按照黃毓民的邏輯,那麼:取得牛津劍橋學位等於MI5?取得哈佛耶魯學位等於CIA?取得台大學位即為國民黨員?任教過珠海書院是否等於台灣特務?無稽之談,可以休矣。
猶記得於2010年,我還在香港之時,曾響應支持黃毓民積極參與的「五區公投」運動,甚至在補選當天全程跟車為他輔選。但對於後來他對民主派與本土派人事持續挑起矛盾,導致組織人事一分為二,二拆為四,至感惕慎,漸行漸遠,但終究不發惡言,長期沒有聯絡。關於有人聲稱他收共產黨錢做事,或者說他貪財、好賭、詐騙等情事,事涉人證物證,我也未作過公開評論,在此也不妄下判論。
我不忘初衷,繼續撰文論政,針砭時弊。及至2016年,我計劃出版《狼吞虎嚥》政論集兩冊,出版社竟遭中共國安無情恫嚇,以致在我與友人苦勸下,出版社老闆終於答應「一出版,即關社」,然後出版社老闆避走他國一段時間,而我的書籍也只可勉力在香港書展中出售,完全上不了銷售通道完全由中聯辦控制的書店。然後有電台主持人邀約訪問我,及後因緣際會,邀請我在律師工餘時間成為電台時政評論人。這才開始了我的政論開講事業。對有恩於我者,我銘感五內。這些年來,我也未曾在文章或節目中指名道姓批評過黃毓民。至於黃毓民這番對本人的持續訕謗,弄虛作假,動機何在,意欲何為,還望請教高明。
至於「在台灣做民進黨打手」一說,更見荒謬。本人是獨立評論人,不黨不盲。真假是非,左右分歧,清心直說,公開透明。時至今日,本人言行無涉黨派之私,一路走來始終如此。本人既非民進黨員,也從不利用言論文字為民進黨之私利服務,反而對其部分政策有所批評,一心一意為台灣這個對我恩同再造的國家建言和努力,反共抗中保台援港,知我者均可作證。因此,對於某些實際上是國民黨員的人含血噴人的惡攻,多年來分化香港民主派本土派陣營的人所捏造的謊言,本人必須嚴正駁斥,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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