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府擬修例 《國安法》脫罪可一告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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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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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傳港府擬修例 《國安法》脫罪可一告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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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香港律政司建議修例,容許對高院判無罪的《國安法》案件再提上訴,繼而翻案重審。當局正進行不公開諮詢。分析認為,情況再次顯示中共將「以法治國」模式移植香港,破壞司法制度的百年基石。有律師相信,港府要配合中共,對所有異見者定罪,是故就審訊中的多宗《國安法》案件做「無限復活」準備,防止香港法官的裁決背離黨性。

港府建議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改變現行做法,容許負責檢控的律政司,可以在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審理的《國安法》案件,作出無罪判決後,用「案件呈述」的方法上訴,被告人即使脫罪,上訴法院有權要求翻案重審。

香港《明報》引述當局還未公開的諮詢文件內容,當中律政司表示,現行的做法有「漏洞」,引用中國全國人大的法工委負責人,在去年《國安法》釋法時提到,特區應及時修改本地相關法律的做法,認為新建議「不影響」有陪審團審理的案件不能「一罪不兩審」的原則。

律政司表示,修例建議是必要和正當的做法,讓上訴法庭有機會審視及糾正初審可能出現的任何法律錯誤,讓司法機關能妥善履行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

港大律師批律政司本末倒置 問題根源在於普通法制度僭建《國安法》

《香港法治報告2018》總編輯兼大律師蔡騏解釋,在高等法院審理的刑事案件,都有陪審團,律政司不能上訴陪審團的判決,是尊重陪審團的做法。他表示,律政司不針對「漏洞」的源頭作處理,顯示《國安法》能凌駕香港所有制度。

大律師蔡騏批律政司本末倒置,突顯《國安法》能淩駕香港所有制度。(受訪者提供)

蔡騏說:他們在普通法制度下,僭建了《國安法》,導致所謂的「漏洞」。當局執行時發現,《國安法》與原有司法制度不吻合,律政司不是修改《國安法》,而是修改現行的制度,是在《國安法》有漏洞時,要我們遷就,《國安法》已凌駕香港原有很完善的法律制度。

評論:修訂等同把《國安法》案件無限復活 加壓打擊異見者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前議員許智峰形容,這次修例是把現有制度作重大修改,又說,以往把《國旗法》和《國歌法》等中國法律引用至香港,也不會更改香港原有制度,批評律政司打破香港良好司法制度的百年基石,擔心這次做法,是要針對正在審訊的多宗《國安法》案件,要提早準備,加強打擊異見者。

許智峰說:所有《國安法》的案件,原本已是政治審訊,已由指定法官審理,也有不能司法覆核,以及可把案件「送中』審理等終極手段,但政權仍覺得不夠,這次修訂的目的,無可厚非是想讓控方的案件和審訊,可以無限復活,使透過《國安法》實行的政治打壓,安全系數提高至200%,可以把所有異見者定罪。

評論:律政司修例真正目的是堵塞港法官缺黨性的漏洞

本身是律師的時事評論員桑普表示,新建議表面是法律上的技術修訂,實際顯示中共對香港法官的不信任。

桑普說:香港的法官不是黨員,也沒有政法委監管,即便它框定《國安法》法官,但中共也相信不了香港的法官,因為他們接受的是中共眼中的西方式法治教育。如果有的法官在一些爭議的案件,比方說「47人案」,還有黎智英案,講邏輯和程序,提出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雖然這種情況未出現,但是香港法官沒有黨性教育這個漏洞,要先把它堵住。

桑普表示,新的修訂也顯示,港府有意把《國安法》案件不設陪審團的做法常態和合理化,進一步剝奪被告人得到合理審訊的機會。

記者:陳子非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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