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晞乾 比「改名」更屈辱的「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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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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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馮晞乾 比「改名」更屈辱的「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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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晞乾 比「改名」更屈辱的「改詞」

關心林夕的讀者來訊,他怕夕爺情緒不佳,希望我打電話開解他。坦白說,我知道林夕不會為此困擾,所以沒想過要「開解」——打擾夕爺看BTS或寫字的雅興,我就罪該萬死了——但恰巧有其他事要談,這天也真的跟他通了一次電話,不免聊起「改名」風波。

為了讓夕爺粉絲放心,先把最重要的事寫在前頭。我問林夕,會不會因為「改名」事件影響心情?他想也不想就答:「梗係唔會啦!咁就唔開心仲得了嘅!」(當然不會!怎會為這種事不開心!)

至於他對事件的看法,由於我不是訪問,他也沒打算公開談,我就不引述了。以下要講的,是今日聊天時無意間提起的,一件我認為比「易名」更離譜的事。得林夕同意,我在這裏公開寫出來。

昨天我的文章談及作者有moral rights,表示署名權不容侵犯,而作者也有權維護作品原貌,不容別人擅改。林夕今午在電話偶然提起一件舊事,不是被「改名」,而是有人未經他同意而「改詞」。

2008年,可謂97後港人最認同中国的一年。在一片喜迎奧運的氣氛中,林夕也答允了為北京奧運歌填詞,有一首是可口可樂奧運曲〈紅遍全球〉。歌的主題跟火炬接力跑有關,所以那「紅」字除了象徵中国,也帶有火的含意。有幾句歌詞在頭尾不停重複:

「好呀!好呀!中国人紅起來!
好呀!好呀!暢爽呀!
好呀!好呀!中国人紅起來!
好呀!好呀!暢爽呀!」

這樣的詞,像出自「詞神」夕爺手筆嗎?當年把林夕稱為「我的偶像」的王丹,對此歌大表失望,更撰文怒斥歌詞「垃圾」,把它比作文革紅歌〈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注1)但此歌播出後,真正氣得發抖的其實是林夕。

先談「暢爽」兩字,原來是可口可樂指定要包含在曲內的,林夕曾有異議,但那段日子他實在太忙,「抗爭」也不夠力氣,最後就妥協了。但至少這是林夕知情的,不是問題;真正出事的句子,大家都看得出,是那句毫無林夕風格,且不停重複的文革式口號「中国人紅起來」。

林夕說:「『中国人紅起來』一句,根本是歌曲製作團隊擅自加進去的。」忍了15年才說出來,我戲問是否他的「歌詞版metoo」,他答:「畀人性騷擾你都有意識吖,我直情畀人『迷姦』呀!」聽他談「改詞」事件的語氣,全不像談「改名」時那樣輕描淡寫,我已想像到15年前他有多氣憤。

我指出這種「改詞」比「改名」更過分,即使事隔多年也必須澄清,林夕就讓我寫出來。經歷過如此荒謬的侵權事件,難怪林夕今天對「改名」風波處之泰然了。

最後,關於林夕被「改名」一事,我想多講三點看法(這是我的看法,不代表林夕立場):

一、廣州新輝文化公司發表道歉聲明後,陳奕迅的經理人甘菁菁也公開表示:「審批文件上出現錯誤,是不能容許的,我方已與該主辦方即時終止合作。」陳奕迅及其經理人一方,彷彿置身事外。憑常識想一想,有可能嗎?

陳奕迅要在中国大陸唱林夕填的歌,製作團隊必然討論過如何處理這樣「敏感」的事,廣州新輝那些「不夠嚴謹的操作」,陳奕迅的經理人會蒙在鼓裏?他們唯一想不到的,是歌單居然會在網上公開。是否陳奕迅團隊內也有人看不過眼?

二、陳奕迅既然明知林夕「敏感」,為什麼還要唱他填詞的歌呢?在商言商,道理根本一字咁淺:今天唱林夕的歌,有助漂白「新疆棉」事件帶來的「污名」,可迎合某群觀眾,兩邊討好,何樂而不為?

這樣的商業計算,類似楊千嬅去年尾在演唱會彈錯〈再見二丁目〉,居然跟觀眾說「死啦,陣間實畀林夕鬧!」,讓公眾產生錯覺,以為林夕還留意她的台上「操作」夠不夠「嚴謹」。

三、不得不承認,陳奕迅及他背後的團隊很厲害。「改名」醜聞曝光五日,幾乎所有台灣媒體都噤若寒蟬——這樣的八卦新聞,本來是台灣網民最喜聞樂見的,主角又是大名鼎鼎的陳奕迅,娛樂記者怎可能錯過呢?相信新聞是被「不可抗力」壓下去了。你若不信,大可google以下標題:

陳奕迅年底廣州辦巡迴演唱會 昔日金牌作詞人林夕8首歌遭「易名」

你依然會搜到這標題的鏈結,但點進去卻什麼也沒有——這原是6月17日三立新聞網的報道,但現已被刪,情況像中国網上的「敏感新聞」。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猜,是因為陳奕迅下月將在台北小巨蛋開7場演唱會,有人要保護陳奕迅形象,以防他到時唱林夕的歌,有歌迷會喝倒彩,於是「超前部署」,盡量把醜聞都壓下去了。台媒真的夠獨立嗎?值得所有關心台灣的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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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rt.ltn.com.tw/article/paper/23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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