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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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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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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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15/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2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案情: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 (1) 和 (2) 條。

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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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開庭

傳召PW8 匿名證人 E

🔹控方主問
由主控讀出PW8 在2019年8月16日,由偵緝警員6583錄取的口供,證人係港鐵高級車站管理主任,在元朗西鐵站上班,721當日16:40返工,在站長室工作,當晚好忙,要處理好多事,見有十幾人爭執,聯絡站內警務室警員,與OCC聯絡,接市民電話,有兩卡列車未能如期開出,安排同事工作,處理火警鐘,J出口提出拉閘,後來有多名高級職員到站。

[10:30] 🔸D1 律師盤問

確認在站內非公眾地方,站長室附近有電梯和樓梯可以上月台。

確認721當日下午有兩名便衣警員到達站長室睇CCTV,但唔知佢任務;在20:00~21:00期間從CCTV見有人爭執,聯絡站內警務室警員,1~2分鐘到站長室,叫跟程序做,

D2 律師盤問,針對車站控制室的情況

D6 律師盤問,針對J出口與消防/救護的集合位置

(詳情後補)

[13:00] 休庭,14:30 續審,D7 律師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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