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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諮詢|外國政客批本港判決會否犯境外干預罪? 李家超:容尖銳批評,視乎意圖

發表於 : 週三 1月 31, 2024 4:38 am
emily
23條立法諮詢|外國政客批本港判決會否犯境外干預罪? 李家超:容尖銳批評,視乎意圖

全文:https://bitly.ws/3bd3w

政府今( 30 日)就《基本法》23 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其中,《境外干預罪》將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透過不當手段干預特區選舉、損害中央及特區與其他地區的關係等。

有記者舉例,問到指如外國政府、外國組織、政客就本港的判決或法律去發聲明,是否已觸犯「境外干預」罪?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稱任何人有批評,「甚至是好尖銳嘅批評,都係容許嘅,我哋一向都歡迎對政府有不同意見,負面、正面都係希望聽嘅。」李家超說,標準很清晰,是視乎有沒有意圖(mens rea),如沒有這樣的意圖及用心,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如你有任何意見發表,但沒意圖去危害國家安全,原則上是容許的。」

他續說,不論是本地或是外國的人提出意見,如他沒有意圖去危害國家安全,是不需要有任何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