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輯】政府公布廿三條立法文件 諮詢期一個月 建議立新例、改例重點一覽
發表於 : 週三 1月 31, 2024 7:52 pm
【圖輯】政府公布廿三條立法文件 諮詢期一個月 建議立新例、改例重點一覽
註:圖中罰則為本港現有罪行及政府所引用外國例子的最高刑期
政府周二(30 日)公布《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的諮詢文件,特首李家超宣布即日展開公眾諮詢,直至 2 月 28 日,即為期一個月。文件涵蓋 9 個章節,包括「叛國」、「叛亂」、「煽動」、「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境外干預」,以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等範疇。
據文件,政府建議以 3 種方式進行立法,包括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涵蓋新訂立的罪行;修訂、整合一些現有刑事罪行,然後納入新法例;以及修訂現有《官方機密條例》和《社團條例》,訂出新罪行及擴大涵蓋範圍。
綜合文件,政府擬新訂立「隱匿叛國」、「叛亂」、「境外干預」等罪;以及經修訂現例等,訂出「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屬間諜活動的「勾結境外勢力發布具誤導性事實陳述」等罪。而文件並未建議罰則。
文件亦提出循 5 個方向,「完善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包括考慮收緊《監獄規則》下行為良好減刑的門檻,例如必須有充分理由相信囚犯不再構成國安風險,方可考慮提早釋放。
《法庭線》整合文件重點,包括各項擬訂罪行、涉及的行為、部分現有罪行的刑期,以及政府引用外國例子的最高刑期,供公眾了解。政府諮詢文件在保安局網站下載。
註:圖中罰則為本港現有罪行及政府所引用外國例子的最高刑期
政府周二(30 日)公布《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的諮詢文件,特首李家超宣布即日展開公眾諮詢,直至 2 月 28 日,即為期一個月。文件涵蓋 9 個章節,包括「叛國」、「叛亂」、「煽動」、「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境外干預」,以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等範疇。
據文件,政府建議以 3 種方式進行立法,包括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涵蓋新訂立的罪行;修訂、整合一些現有刑事罪行,然後納入新法例;以及修訂現有《官方機密條例》和《社團條例》,訂出新罪行及擴大涵蓋範圍。
綜合文件,政府擬新訂立「隱匿叛國」、「叛亂」、「境外干預」等罪;以及經修訂現例等,訂出「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屬間諜活動的「勾結境外勢力發布具誤導性事實陳述」等罪。而文件並未建議罰則。
文件亦提出循 5 個方向,「完善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包括考慮收緊《監獄規則》下行為良好減刑的門檻,例如必須有充分理由相信囚犯不再構成國安風險,方可考慮提早釋放。
《法庭線》整合文件重點,包括各項擬訂罪行、涉及的行為、部分現有罪行的刑期,以及政府引用外國例子的最高刑期,供公眾了解。政府諮詢文件在保安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