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權眼中,真正罪名係對民主自由人權嘅追求。
發表於 : 週二 2月 06, 2024 3:39 pm
七一闖入立法會案,早前已認罪的前港大學生會會長 #孫曉嵐,今日親自陳情:「政權眼中,真正罪名係對民主自由人權嘅追求。」她的陳情多次被法官李志豪打斷,指法庭不是表達政治的平台,最終終止孫曉嵐的陳情。
孫曉嵐指,作為一個個熱愛香港的人,投身反修例倡議「係一件自然而義不容辭嘅事」,所有關心人權發展,有獨立理性思考的人,在這些價值面臨嚴峻挑戰時會挺身而出,她一關心時事,希望憑知識帶黎社會改變,「盡己所能,力守社會珍視嘅核心價值。」
她認為香港人在反修例運動展現的是明確爭取政治改革的決心,她認罪是因為「了解到法律條文嘅字面含義」,即使她當日無暴力行為,無損壞任何死物,她是干犯了「定義寬鬆嘅暴動罪」,但在係罪權眼中她真正罪名是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
#暴動罪 #七一立法會案
孫曉嵐指,作為一個個熱愛香港的人,投身反修例倡議「係一件自然而義不容辭嘅事」,所有關心人權發展,有獨立理性思考的人,在這些價值面臨嚴峻挑戰時會挺身而出,她一關心時事,希望憑知識帶黎社會改變,「盡己所能,力守社會珍視嘅核心價值。」
她認為香港人在反修例運動展現的是明確爭取政治改革的決心,她認罪是因為「了解到法律條文嘅字面含義」,即使她當日無暴力行為,無損壞任何死物,她是干犯了「定義寬鬆嘅暴動罪」,但在係罪權眼中她真正罪名是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
#暴動罪 #七一立法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