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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律師會指「國家秘密」定義不明確 沒察覺有校董會以危害國安為目的而成立

發表於 : 週二 2月 27, 2024 4:22 pm
emily
23條|律師會指「國家秘密」定義不明確 沒察覺有校董會以危害國安為目的而成立
全文:https://bitly.ws/3ehyv

香港律師會今日(27日)就《基本法》 23 條立法發表意見書,指立法應優先處理、盡快完成,指「煽動意圖」罪的元素可更具體描述,免被用作針對政治言論。此外,「竊取國家機密」部分「秘密」定義不明確,需令商界有更多確定性。若引入公眾利益作辯護理由,可參閱加拿大的模式。
至於「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安活動組織」,政府建議解散組織時提及法團校董會等,律師會指「並沒察覺任何法團校董會和業主立案法團以危害國安為目的而成立」,望政府提供例子。
#集誌社 #23條立法 #香港律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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