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師的故事1/3:書面警告等同取消教師註冊]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7, 2024 12:26 am
教育刺針
[陳老師的故事1/3:書面警告等同取消教師註冊]
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香港教育界進行着一場史無前例的整風運動。教協既倒,教育局無後顧之憂,安心「刮骨療毒」,清洗心目中的瘀血。近年教師遭教育局「處分」的個案逐年遞增,「取消教師註冊」數字由2020、2021年7宗攀升至2022年21宗、2023年47宗。
「書面警告」數字亦攀升。不要以為其影響較輕,實際效果可能與取消註冊一樣。
陳老師(化名)的故事便是證明。
陳老師是中學音樂老師,曾留學外國,考績報告一向良好。她一手為學校創建樂團和合唱團,屢獲獎項。
2021年夏天,她的命運出現逆轉。
學校和教育局均連番收到投訴信。「同一班人做,連信的格式也一樣,仲要臨法團選舉前收到。」乜嘢人咁大仇口?「鄰居,一個現在已移居英國曼城的女人。事緣2020年我們街坊協助將軍澳一位議員爭取設立議員辦事處,成功爭取後那個女人搞分化,甚至覺得我會協助另一個陣營,結果連同其他街坊中傷我,黃鬥黃,連我個人資料都擺了上網。」
當時教協正值解散,這位鄰居認為陳老師因此不會有任何支援,「係時候可以整死一個人」,於是連番出信。
「我有過工傷,她去信學校『投訴』我欺騙工傷、扮傷殘、精神有問題。由於這些都不是事實,所以無事。」
出事的是「港獨」指控。
「投訴信說我在學校宣揚港獨、在音樂堂教唱《榮光》。我在學校沒有這樣做,我本身反對港獨。學校調查後,證明我在學校無講過港獨,甚至無提過這首歌。」
「但我在校外的確曾演奏過。2019年9月中,有一日下午我朋友說當晚要在商場演奏一首歌,低音聲部有一件樂器人手不夠,想我幫手。當時的考慮有兩點:第一,『快閃』音樂(flash mob)在外國蠻普遍,考驗演奏者的背譜及應變能力,曾在外國生活的我習以為常;第二,當時教育局指引說要在校內要持平,校外係無規定的。因此,我答應了演出。」
「其實現在我仍認為,這首歌並無港獨含意,原作者DGX也告訴我此曲目標係落實公平選舉、保障公民權利,純粹表達希望民主自由、讓香港擁有應有的光輝。」
「教育局前後來了三round信件,每一次理論上有十四天回覆,但信件由教育局寄出去到學校已經一個星期,待學校梳理後,我實際上只得兩個工作天回覆。覆完之後,教育局會等兩個月再來信,即是說它自己可以嘆慢板,我覆就要覆得好快。其中一次我用了40頁紙,解釋我在學校接觸到任何與港獨有關的學生行為都會立刻禁止,也詳細列舉與中國文化有關的教學活動,更附上相關教材,證明我並無港獨之心。」
「教育局對我的解釋視若無睹,最終出書面警告給我,說我是very bad example for students [對學生是差劣的榜樣],但我可以在短時間內把樂譜背下來做表演,其實是good example才對。」
「教育局於2022年5月13日寄出警告信,明顯係趕在5月31日續約死線前完事。學校是很弱勢、等待殺校的band 3學校。校長說無辦法,雖然知我是好老師,很用心教,但無辦法留人啦,我下年無論如何都不能留下。校監話自己寫過信想保住我,因為見學生好鍾意跟我做音樂活動,但教育局啲官連佢都鬧埋,話唔應該將我寫得咁好。」
「我離職後,我的繼任人連用鋼琴彈首校歌都可以彈到一塌糊塗,真諷刺。」
「之後我去其他學校見工,沒有一份成功。曾經有一間給了我口頭合約,那是聖道迦南書院,我在interview時坦白披露我有警告信,他們明確說沒有問題,中午十二時second interview後,叫我下午五時回校簽約,那一刻我以為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仲有得教書。」
「誰知下午二時學校秘書來電,說『我哋暫時唔會同你簽約』。」
「就連只是做星期六早上的兼職新高中音樂科導師也落空,面試者認為我非常適合這個職位,但明言你手頭上有警告信,『timing唔係好啱』。」
「換言之,一封警告信,效果其實已經等同取消教師註冊。」
陳老師的教學生涯,被迫劃上了休止符。不過,她說即使讓她再選擇是否出去表演,她仍然會去。
「因為從藝術角度看,那是一首結構嚴謹、旋律易記、和聲精美的佳作。」
「只係對教育局拿2021年把尺、搭時光機去charge我2019年做過嘅野好無奈。2019年的人又點會諗到呢首歌會變禁歌,要法庭申請禁制令咁嚴重?再者,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唔係話保障市民有集會自由咩?教育局班官係咪唔識字呀?」
「教育局既無藝術修養、又文盲,唔怪得時任教育局局長、現任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諗到用『雪糕』推『藝術三月』呢條屎橋,而場場『說好香港』的盛事都搞得一塌糊塗,貽笑大方啦。」
[陳老師的故事1/3:書面警告等同取消教師註冊]
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香港教育界進行着一場史無前例的整風運動。教協既倒,教育局無後顧之憂,安心「刮骨療毒」,清洗心目中的瘀血。近年教師遭教育局「處分」的個案逐年遞增,「取消教師註冊」數字由2020、2021年7宗攀升至2022年21宗、2023年47宗。
「書面警告」數字亦攀升。不要以為其影響較輕,實際效果可能與取消註冊一樣。
陳老師(化名)的故事便是證明。
陳老師是中學音樂老師,曾留學外國,考績報告一向良好。她一手為學校創建樂團和合唱團,屢獲獎項。
2021年夏天,她的命運出現逆轉。
學校和教育局均連番收到投訴信。「同一班人做,連信的格式也一樣,仲要臨法團選舉前收到。」乜嘢人咁大仇口?「鄰居,一個現在已移居英國曼城的女人。事緣2020年我們街坊協助將軍澳一位議員爭取設立議員辦事處,成功爭取後那個女人搞分化,甚至覺得我會協助另一個陣營,結果連同其他街坊中傷我,黃鬥黃,連我個人資料都擺了上網。」
當時教協正值解散,這位鄰居認為陳老師因此不會有任何支援,「係時候可以整死一個人」,於是連番出信。
「我有過工傷,她去信學校『投訴』我欺騙工傷、扮傷殘、精神有問題。由於這些都不是事實,所以無事。」
出事的是「港獨」指控。
「投訴信說我在學校宣揚港獨、在音樂堂教唱《榮光》。我在學校沒有這樣做,我本身反對港獨。學校調查後,證明我在學校無講過港獨,甚至無提過這首歌。」
「但我在校外的確曾演奏過。2019年9月中,有一日下午我朋友說當晚要在商場演奏一首歌,低音聲部有一件樂器人手不夠,想我幫手。當時的考慮有兩點:第一,『快閃』音樂(flash mob)在外國蠻普遍,考驗演奏者的背譜及應變能力,曾在外國生活的我習以為常;第二,當時教育局指引說要在校內要持平,校外係無規定的。因此,我答應了演出。」
「其實現在我仍認為,這首歌並無港獨含意,原作者DGX也告訴我此曲目標係落實公平選舉、保障公民權利,純粹表達希望民主自由、讓香港擁有應有的光輝。」
「教育局前後來了三round信件,每一次理論上有十四天回覆,但信件由教育局寄出去到學校已經一個星期,待學校梳理後,我實際上只得兩個工作天回覆。覆完之後,教育局會等兩個月再來信,即是說它自己可以嘆慢板,我覆就要覆得好快。其中一次我用了40頁紙,解釋我在學校接觸到任何與港獨有關的學生行為都會立刻禁止,也詳細列舉與中國文化有關的教學活動,更附上相關教材,證明我並無港獨之心。」
「教育局對我的解釋視若無睹,最終出書面警告給我,說我是very bad example for students [對學生是差劣的榜樣],但我可以在短時間內把樂譜背下來做表演,其實是good example才對。」
「教育局於2022年5月13日寄出警告信,明顯係趕在5月31日續約死線前完事。學校是很弱勢、等待殺校的band 3學校。校長說無辦法,雖然知我是好老師,很用心教,但無辦法留人啦,我下年無論如何都不能留下。校監話自己寫過信想保住我,因為見學生好鍾意跟我做音樂活動,但教育局啲官連佢都鬧埋,話唔應該將我寫得咁好。」
「我離職後,我的繼任人連用鋼琴彈首校歌都可以彈到一塌糊塗,真諷刺。」
「之後我去其他學校見工,沒有一份成功。曾經有一間給了我口頭合約,那是聖道迦南書院,我在interview時坦白披露我有警告信,他們明確說沒有問題,中午十二時second interview後,叫我下午五時回校簽約,那一刻我以為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仲有得教書。」
「誰知下午二時學校秘書來電,說『我哋暫時唔會同你簽約』。」
「就連只是做星期六早上的兼職新高中音樂科導師也落空,面試者認為我非常適合這個職位,但明言你手頭上有警告信,『timing唔係好啱』。」
「換言之,一封警告信,效果其實已經等同取消教師註冊。」
陳老師的教學生涯,被迫劃上了休止符。不過,她說即使讓她再選擇是否出去表演,她仍然會去。
「因為從藝術角度看,那是一首結構嚴謹、旋律易記、和聲精美的佳作。」
「只係對教育局拿2021年把尺、搭時光機去charge我2019年做過嘅野好無奈。2019年的人又點會諗到呢首歌會變禁歌,要法庭申請禁制令咁嚴重?再者,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唔係話保障市民有集會自由咩?教育局班官係咪唔識字呀?」
「教育局既無藝術修養、又文盲,唔怪得時任教育局局長、現任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諗到用『雪糕』推『藝術三月』呢條屎橋,而場場『說好香港』的盛事都搞得一塌糊塗,貽笑大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