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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案】黃偉賢:警方沒採取行動 若不想事發可致電鄉頭

發表於 : 週三 3月 20, 2024 12:03 am
emily
【721案】黃偉賢:警方沒採取行動 若不想事發可致電鄉頭

香港元朗「721案」周一(18日)展開第31天審訊,時任區議員黃偉賢,以及案發當天遇襲的廚師蘇梓朗出庭作供。周二(19日)將展開次被告庾家豪的案情。

首被告林卓廷一方上周五傳召時任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出庭。黃供稱在7月19日接獲廈村村民通知,稱「收到風,21號鄉事吹大雞」,他之後曾致電鄉事派區議員求證,獲回應只是「表吓態、警告年輕人唔好入嚟元朗搞事」等。
黃偉賢指如警方不想有事發生 根本不會有白衣人聚集

控方之後指,黃聲稱見有人背部被打才覺事態嚴重,質疑他是否有聯絡元朗區議員或相關立法會議員,請他們協助或一同商討解決方法;黃指沒有,解釋因警方已知悉事件,「知道好幾日㖭,警方亦都同我講,佢哋有部署有安排」,又指曾聯絡「鄉頭」,獲告知只是表態,「我從來都唔覺得會出事嘅」,並指如警方不想有事發生,根本不會有白衣人聚集在雞地。

當控方再追問原因,黃就重申:「你問多我100次、1000次、1萬次,我都係咁講,我諗唔到會發生超出我想像嘅無差別襲擊事件」,不諱言發夢都想不到有如此嚴重問題。惟控方質疑黃亦沒有聯絡居於雞地的時任元朗區議員麥業成,黃就同意自己僅在晚上9時致電過麥,向他表示有市民聲稱在雞地見到白衣人,至於晚上10時後情況,黃指自己沒下載社交軟件亦知情,相信麥更早接獲資訊,故沒有再致電對方。

由於黃感事態嚴重,打算與林卓廷一同往元朗,控方關注他們是否有共識,如相約何處會合等。黃指自己只著林不要出站,除因較易碰面,亦因為站外已有襲擊發生,擔心林出站遇上白衣人會被打。控方就多次質疑黃是否假設林會一直在站內等候:「你平時約人都係咁樣?唔講時間,唔講地點?點解約到咁混亂?」黃回應指「理論上係,因為我都話跟住佢入」,當時非煞有其事相約,法官就追問原因,黃指因為「唔係一早有計劃約埋一齊入去吖嘛。」

黃續稱,當晚他跟另一區議員杜嘉倫步行至中環站欲乘港鐵回元朗,途中遇見駕私家車的元朗居民故登車,但沒有問及對方姓名,亦因當時中環多處有堵路,需時繞路才能離開,終在翌日凌晨1時許才抵達元朗。在兩個小時車程中,黃沒有再致電元朗警區警民關係組鄧警長。控方追問原因,黃回答:「打嚟做咩啫,出左事啦,我作為議員又好,市民又好,將我所知嘅訊息都第一時間通知警方,亦都相信警方有部署有安排,都講過如果警方係唔想出任何事,根本唔需要用警力,打幾個電話畀鄉頭就得,呢個係我做咗元朗區議員33年,可以肯定講嘅說話。」

黃同意法官所指,他33年間區議員生涯都未見過「2019風暴」;陳官再問黃:「咁打個電話何害之有?」黃再回應,自己早前已曾多次致電,惟直至當刻警方應承他的事「好似乜都冇做咁」。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721案 #元朗襲擊 #元朗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