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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審訊第 35日|法官、辯方就「起身」問題拗十分鐘 官:呢到唔係市集,係莊嚴嘅法庭

發表於 : 週五 3月 22, 2024 6:58 pm
emily
721 審訊第 35日|法官、辯方就「起身」問題拗十分鐘 官:呢到唔係市集,係莊嚴嘅法庭

全文:https://bitly.ws/3gzPi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六人,在 721 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今午(22日)於區院展開第 35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繼續作供。控方播放片段,指出當時很多人打開雨傘,但庾卻沒有趁機離開,庾同意。控方指庾是希望以人多勢眾增加聲勢,為閘內的人士壯膽;又指庾是為了協助閘內人士,「等佢哋唔使受襲之後,再做一啲衝擊」,庾一律不同意。

控方播放影片拍攝到庾由舉起雨傘的人群中行前,控方指當時情況混亂,庾同意,續指「白衣人揮棍、藤條之類」。控方又指,當時很多人打開雨傘,但庾卻沒有趁機離開,庾同意。控方續指,庾是希望以人多勢眾增加聲勢,為閘內的人士壯膽,庾不同意。控方又說,當庾看到有人掟物件時沒有阻止、沒有將向前行的人拉向後,庾同意。控方亦指庾亦無開聲大叫「唔好去、唔好打人、停手」,庾指「當時冇講嘢」。

法官陳廣池問庾當時有否留意到有人戴白色手套,庾說當時注意力放在白衣人身上,沒有仔細留意。期間代表庾的辯方大律師李百秋站起數秒後坐低,法官陳廣池問李是否「有嘢想講」,李則回應沒有。陳即說「你企起身我就要俾你講」,李說「唔好意思,我想講嘢不過唔記得講咩」;陳續指「企起身之前係應該要諗定自己講咩,我唔接受企起身之後諗諗下冇嘢講」,李回應「有時唔係你所講一定企起身就諗定要講咩,有時企起身之後諗清楚冇嘢講就坐返低」。陳則質疑李「你認為自己做得啱?」李又說「你唔俾機會我講」。陳表示「我俾機會你講,但法官講先嘛…你認為自己做得啱唔啱?」李說「我認為冇問題,你叫我解釋俾你聽點解企起身」。

陳續問「你認為你冇做錯?」李則說「我唔係認為冇做錯,法官閣下唔係你…」,隨即被陳打斷指「請你唔好用個你字」,李則解釋「有時唔係句句都講到法官閣下」。陳則批評「點解證人講到、被告講到,你講唔到?佢佢供咁耐,從來冇用『你』,證人你話係唔係?」庾則指「唔敢百分百肯定,有時可能衝口而出,但盡量都唔會講。」陳續指,「呢到唔係市集,係一個莊嚴嘅法庭審訊,你冇咩可能同我講企起身之後,諗諗下冇嘢講…你企得起身係一定要講嘢,尤其唔係你講嘢嘅階段,你係打擾到控方盤問流暢性、證人嘅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