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0, 2024 10:13 pm
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首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
案情指,他涉及當時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在元朗站出口向白衣人投擲物品,並曾打開雨傘掩護黑衣人。區院法官李慶年早前裁決時形容,被告與黑衣人「齊上齊落」,又指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和對抗,「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官周三判刑時指,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而被告屬年青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的畫面,被憤怒衝昏頭腦,影響判斷,走在最前線,「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也失去了自由,令人十分惋惜。」
至於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否認參與暴動一案,亦正審理,將於 5 月續審。
稍後有詳細報道。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首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
案情指,他涉及當時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在元朗站出口向白衣人投擲物品,並曾打開雨傘掩護黑衣人。區院法官李慶年早前裁決時形容,被告與黑衣人「齊上齊落」,又指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和對抗,「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官周三判刑時指,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而被告屬年青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的畫面,被憤怒衝昏頭腦,影響判斷,走在最前線,「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也失去了自由,令人十分惋惜。」
至於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否認參與暴動一案,亦正審理,將於 5 月續審。
稍後有詳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