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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0, 2024 10:13 pm
emily
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首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

案情指,他涉及當時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在元朗站出口向白衣人投擲物品,並曾打開雨傘掩護黑衣人。區院法官李慶年早前裁決時形容,被告與黑衣人「齊上齊落」,又指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和對抗,「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官周三判刑時指,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而被告屬年青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的畫面,被憤怒衝昏頭腦,影響判斷,走在最前線,「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也失去了自由,令人十分惋惜。」

至於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否認參與暴動一案,亦正審理,將於 5 月續審。

稍後有詳細報道。

Re: 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1, 2024 4:34 am
emily
【元朗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42歲會計師判囚33個月】

- 一名42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成,被判囚33個月
- 辯方律師求情:被告並非早有預謀,而且暴動規模較小,有悔意且重犯機會低
- 法官李慶年:因白衣人襲擊車廂市民而感到憤怒,故以違法方式抱不平
- 法官李慶年:被告被憤怒衝昏頭腦,最終糟蹋大好前途,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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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1, 2024 4:35 am
emily
721元朗襲擊,#會計師 #何贊琦,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是721襲擊中首名暴動罪成的在場市民,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 #李慶年 判他入獄33個月。

根據案情,何贊琦721當晚十時半到達元朗站,約午夜時在元朗站英龍圍出口,和其他市民與白衣人對峙,他曾經打開一把長遮,掩護自己和其他人,並向白衣人扔過一個罐頭狀物品和一把縮骨遮。

何贊琦否認暴動,辯方指他當時到場只是八卦,留在現場是因為自衛、保護其他人和防止罪案,但法官李慶年並不接受,指何贊琦是選擇站在「黑衣人陣營」,若只是自衛不會積極參與衝突,有多次機會都沒有離開現場,加上曾主動攻擊白衣人,明顯是和黑衣人「齊上齊落」。

李慶年判刑時指,考慮案中「黑衣人」在暴力程序、使用的武器、預謀程度都比白衣人低,何贊琦雖然曾掟物件,但不是致命物件,他在暴動中的程度屬於低,以三年為考刑起點,考慮他背景景良好等因素,最終判刑兩年九個月,即 33 個月。

#721元朗恐襲 #暴動罪 #歷史會判我們無罪 #紅官 #狗官冚家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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