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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豐大火|過去三年違驗樓令案無判監 甯漢豪:加強罰則,當平靜咗又覺苛政

發表於 : 週三 4月 17, 2024 9:27 pm
emily
華豐大火|過去三年違驗樓令案無判監 甯漢豪:加強罰則,當平靜咗又覺苛政

華豐大火揭舊樓多年未有遵驗樓令、消防安全指示、清拆令等,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議員追問政府如何排除「冇牙老虎」形象。發展局長甯漢豪指政府將提出檢討《建築物條例》,包括罰則、檢控門檻、以至考慮強制樓宇達某年期就要驗樓等等。她又指過去三年未遵從強制驗樓令而被檢控個案,最高判罰只是近 3萬3元,平均個案罰 2500元,至今沒有監禁或緩刑個案;她又重申「每一次提出話要加強罰則,有事故時社會好支持,但係當平靜咗一陣間,社會又會覺得苛政猛於虎呀,政府要小心」,她希望政府和社會能下定決心、重槌入手。

發展局回覆議員查詢數字顯示,全港截至2023年底約有 19800 幢符合強制驗樓計劃資格樓宇,而屋宇署以風險為本原則,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發出約 600張強制驗樓通知。選委會議員江玉歡質疑發出的通知數目少,會否考慮參考外國,規管無須發通知、舊樓都要驗樓?她又指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但業主即使不依時遵從、也不被檢控,政府如何排除「冇牙老虎」形象?

甯漢豪回應指政府提出檢討《建築物條例》,是「相當大勇氣」,因條例涉及僭建、強制驗樓、承建商規管等不同範疇,目的望趁機會由根部處理問題。她又指政府發出通知,是期望其他符合樓齡的業主「有自覺,但過去多年話畀我哋聽,業主似乎自覺唔高,出咗令都唔係好認真看待」。甯漢豪指會考慮強制規定,當樓宇到達某樓齡便須驗樓、無須屋宇署發出通知。

至於業主不遵守清拆令,甯指現時「最高代價就係 20 萬,好多時法庭冇判咁高」,檢討方向會包括「罰幾多錢、監禁幾耐,全部都要從嚴處理」。她又指會考慮修訂檢控門檻和程序,因現時見到非法建築物後要先發清拆令,業主拒拆才能檢控,反問「會否第日一見到就可以檢控,甚至用定額罰款形式」,正跟律政司商討這些方向。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質疑違驗樓令刑罰低,聽聞是「平均一萬元」、從未有監禁「一日都冇坐過」。甯漢豪回應指過去三年,未遵強制驗樓令被檢控個案中,最高罰款是近 3萬3千元,平均個案罰款是2500元,至今仍沒有監禁或緩刑個案。她指同意須加大罰則,但重申「每一次我哋提出話要加強罰則,有事故時社會好支持,但係當平靜咗一陣間,社會又會覺得苛政猛於虎呀,政府要小心呀」,她指希望政府和社會今次能下定決心、循加重執管效能、加強對業主協助等環節「重槌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