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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庭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襲警 #網上言論 #審訊 [2/3]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5, 2024 5:30 am
emily
#區域法院第廿庭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襲警 #網上言論
#審訊 [2/3]

楊(29)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指控於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

辯方代表:#郭憬憲大律師

[上午進度]

1103開庭

主控讀出修訂之承認事實2,被告同意內容。

📌傅召PW1偵輯警員 12229  曾子豪(音) 負責處理證物 作供
🔹主問
2021年6月起駐守科技網絡罪案調查科,主要調查網絡罪行。2022年3月檢取本案被告之IPhone 並參與首2次錄影會面。確認證物電話沒受干擾直至存放證物室,其中一直保管至2022年3月22曾交予數碼鑑證科同事警員22462,完成後約在5月自己取回電話,庭上認出證物電話。
確認2022年3月21日曾拍攝涉案Iphone 畫面照片相冊,相片見到連登app 及登入元帳戶是「廢John三世」,貼文總覧可見到該帳戶所有發出貼文。當中有提及「狗隻防線」,PW1 指理解社運期間示威者用狗隻形容警察。對於圖片12本案被告貼文回應主題寫「打狗,殺狗」意思即是打警察及殺警察,圖13可帳戶將一個留言置頂,連登討論區有此功能,發文者可將一個留言置頂。
PW1 同意2022年調查時用連登搜尋功能找到「廢John三世」發出13篇主題貼文,而截圖所見自2019年6月後被告不時發出社運貼文或回應,如「唔好睇少香港人加油哩句口號」,「反送中說穿了就是反中」,「黑警以為拉曬民陣,泛民... 就可以瓦解大台」,「你知今日入機場架何?」等等。
🔸沒有盤問

📌傅召PW2 高級偵輯警員 22462 簫志南 (音)作供
🔹主問
2022年3月駐守科技網絡罪案調查科法理鑑證,同意3月22日從PW1 接過本案iPhone 作檢驗,證物全程由自己保管沒有受干擾。完成工作後交回PW1。
🔸沒有盤問

📌傅召PW3 14798拘捕警員 劉振軒(音)作供
🔹主問
2022年科技網絡罪案調查科,2022年3月21日拘捕被告後在柴灣警署同另一警員進行錄影會面。
🫂第一次錄影會面,約23分鐘
針對懐疑煽動傷人罪,問及2022年2月在連登留言一貼文「屋企人快速測試中左應該點做?」,警員指早前警誡下承認發出指稱留言,會面調查問及背景,上網習慣等,解釋留言公眾也可以看到。之後要求解鎖電話去被告涉案連登貼文。被告同意帳戶只有自己用及留言是自己打。

1258 午休

1430 再開將播放第二及三次錄影會面共長1小時。

Re: #區域法院第廿庭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襲警 #網上言論 #審訊 [2/3]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5, 2024 6:59 pm
emily
#區域法院第廿庭
#香淑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煽惑襲警 #網上言論
#審訊 [2/3]

楊(29)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指控於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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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郭憬憲大律師

[下午進度]

1435 開庭

📌繼續傅召PW3 警員14798劉振軒(音)作供
🔹主問
🫂播放第二次錄影會面光碟P7
2022年3月21日早上10點多作第二次錄影會面。懷疑涉及煽動控罪針對2019年12月5日就他人貼文留言,原本題目「再唔改變,好快會有第2次Poly 事件」,被告對該貼留言
「反包成功係諗住點?
1)搶裝
2)打狗
3) 殺狗
4)齋圍
冇共識冇得搞」
問及為何留言被告指不是煽動,事隔數年現望番貼文印象留言是希望對方冷靜反思,反問唔通想咁做咩?其實該些行為不可能。PW3拿著八十頁貼文印刷本連登留言指之前有其他人建議過戰略。回答自己留言中「狗」是當是社運人士對警務人員稱呼,方便其他人明白,之後PW3使用被告電話開啓該連登貼文再拍攝被告留言及連登帳戶資料設定等。
🫂播放第三次錄影會面光碟P9
22年3月21日1704 時作第三次錄影會面,證人先將羈留人士通知書交被告,重覆之前2019年12月5日及2022年2月19日兩單貼文留言涉及煽動控罪。(直播員補充22年2月19日貼文題目「屋企人快速測試中左應該點做?」,被告留言「尋求協助去搵警察先生」)。PW3再拎出2019年香港高等法院因應律政司申請,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平台發佈言論鼓勵或煽動暴力,意圖造成人身傷害或損毀財物,被告對此令冇印象也沒有在相關時段做過煽動行為。接著問及電話及家中檢取其他電子設備如IPad 、手提電腦使用詳情,內容同本案無關。
🔸沒有盤問

-控方案情完結-

辯方打算做書面中段陳詞,要求押後至明天11:00,法庭批准。

如表面證供成立,辯方代表指沒有證人傳召即時完結辯方案情,法庭只需討論裁決日子。

1548 今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明天1100 ,辯方書面中段陳詞須在10點交法庭及控方。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