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00307爆炸 #20230608荔枝角 #審訊[2/3]
發表於 : 週五 5月 03, 2024 4:24 pm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彭亮廷裁判官
#20200307爆炸 #20230608荔枝角 #審訊[2/3]
上午進度
D3:張(33) / D4:何(39)
二人因另案還押逾49個月
控罪:
(1)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D3]
(2)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D4]
- - - - - - - - - - - - - - - -
控方代表: #梅松大律師
D3及4代表:周大律師(更正昨天誤寫為蔡大律師)
0955 開庭不久播放器材故障休至1007 再開聆聽啲畫防保
播放剩下6段探訪D3及D4之CCTV錄影及/或錄音
第4段
2023年2月24日 D2探D3 聲音檔
-提及3月7日前要搞索償文件,搵阿sir緊急批我簽,D3同D2說叫契媽搞掂曬比我簽
第5段
3月1日 中午12時D2探D3 CCTV加聲音檔 記項1至269
- D2問咗律師指自己不用簽,叫D3填表格1,14,16c 跟傳訊令填原告人被告人,然後再去高院交錢。D3說出面啲人都知我簽名點,唔通我唔認咩,邊個得閒幫我瞭個A字頭跟一串,我認咪得,搞咗2個星期仲未得,盡量今日搞曬佢。D2稱民事律師由契媽D1搵,佢今日都喺度叫D3一陣間你問契媽。D3指被告人是特區政府,有案例話填警務署長是錯
第6段
3月3日 約11時 D1 探訪D3 CCTV及聲音檔 (鏡頭中段曾人手zoom in /zoom out)
-文仔(D2)琴日話同你搞文件結果整咗比我,搞咗我好耐。D1 問D3用自己律師定法援做,D3指搞緊法援未申請。D1 指傅訊令號碼是一年時限,D3理解是1年內要開始程序不是完結,2人其後商討索償銀碼。搞好申索書再搵律師問價。D3指就到3月7日案發日令自己有精神壓力。
有截圖3及4見D1曾向D3展示文件
第7段
3月6日 約12時30分D1 探訪D3 CCTV及聲音檔 記項1至379,並有截圖5至10。因為再講返何琳琳佢老公表示佢同我講我冇實際返到去
- D1向D3展示手寫好申請文件,D3確認申索文件內容。D1指今日下午可去排期,D1 指給D3在文件那處簽名,你明喇,D3答OK。CCTV鏡頭曾以人手zoom in 放大D1放在窗口文件盤上索償文件,放大至可以見則文字。D3要求D1 查白頭佬警察名字寫在被告人一欄,跟住去醫院取醫療報告。D1 吩咐D3快啲申請法援。
第8段
3月3日 約12時多 D1 探訪D4之CCTV及聲音檔 記項1至67,184至215,302至379,並有7張截圖
- D1對D4指文件有少少漏同你補充,你哋3個用同一律師分擔我費用。D1 指同秘書傾過條數點計,要再商量,申訴書要開始填,要去取號碼先,個號碼一年有效。
第9段
3月6日 約10時多 D1 探訪D4之CCTV及聲音檔 記項1至72,149至326,截圖P28D第3張截圖
- D1:(向D1 展示填好表格) 我同秘書傾過幫你填咗表,改過地方幫你係咁意簽左,瞭左名,冇問題?
D4: 冇問題'信得過你地
CCTV 針對D1 放置文件tray 上表格放大,見到看似已簽名文件。
D1 再指今日去搞,會影印文件比番你地。提醒搜屋有損失可循小顏錢債處申請,D4指被拉後不在屋自己應該冇,其他2個被告有搜屋可能有。
-控方案情完結-
雙方沒有中段陳詞。
法官裁定2項控罪表證成立
1135 休至1209,2名被告均選擇作供
D3 作供
主問
-2020起一直在荔枝角收押所
-2023年3月6日入紙申請控告警務署,指在20年3月7日被捕時警方以暴力毆打作民事索償,知道期限在3年內
-協助準備訴訟有2個人,即D1 及另一人女子負責印及郵寄入文件,2023年2月初至中收到9份文件(3人一式三份申請)包括案例及申請書。D1 則是自己還押探訪認識,是自己授權她去搞文件。承認事實第三頁第四段中指3月3日1034時D3出文件比D1,文件印象有幾個版本以便不時之需,有些位置預先簽好名。
-確認高等法院2023年3月6日存入傳訊令P1 是自己3月3日所出文件,文件原日期3月3日,之後覺得太趕自己手改為6日並加簽。原日子是找識填隔離倉倉友填寫表格寫上。
-申請陳述書上一些文字也是倉友寫,確認內容後自己簽名。表格上住址為荔枝角收押所是自已填
-P1 14頁傳訊令上荔枝角收押所地址,申請人名是倉友寫,簽名是自己親自簡簽
- P1 傳訊令15頁核對表上文字3月6日不記得邊個填,但更改資料簽名是自己親筆簽
-P3 為家中搜到文件,確認是3月3日出比D1 文件傳訊令,上面之簽名是自己親筆簽名
-P4 同是家中搜到文件,也是傳訊令入稟狀同是3月3日出比D1 文件傳訊令。以上3份文件均是3月3日出比D1 文件不同版本,那天D1 探訪自己及D4所以出文件比她。
-為何不選定一份文件比D1 ? D3答因是甲級囚犯,每次要主任級押送見探訪者,通常好怱忙,所以全部文件取起交D1。
下列議題圈繞CCTV謄本:
2月15日D2 探望D3 對話
「即係續約咗期先」是指民事訴訟3年內要申請
2月21日D2 探望D3 對話
確認庭上播放內容沒有提過文件簽名
2月21日D1探望D3 對話
D3「法援叫我哋去訴訟」「你幫我」
D1「要簽名又剩,點幫你做」
D3指D1解誤解以為要求佢填表及代簽名。
1300午休,下午14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彭亮廷裁判官
#20200307爆炸 #20230608荔枝角 #審訊[2/3]
上午進度
D3:張(33) / D4:何(39)
二人因另案還押逾49個月
控罪:
(1)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D3]
(2)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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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梅松大律師
D3及4代表:周大律師(更正昨天誤寫為蔡大律師)
0955 開庭不久播放器材故障休至1007 再開聆聽啲畫防保
播放剩下6段探訪D3及D4之CCTV錄影及/或錄音
第4段
2023年2月24日 D2探D3 聲音檔
-提及3月7日前要搞索償文件,搵阿sir緊急批我簽,D3同D2說叫契媽搞掂曬比我簽
第5段
3月1日 中午12時D2探D3 CCTV加聲音檔 記項1至269
- D2問咗律師指自己不用簽,叫D3填表格1,14,16c 跟傳訊令填原告人被告人,然後再去高院交錢。D3說出面啲人都知我簽名點,唔通我唔認咩,邊個得閒幫我瞭個A字頭跟一串,我認咪得,搞咗2個星期仲未得,盡量今日搞曬佢。D2稱民事律師由契媽D1搵,佢今日都喺度叫D3一陣間你問契媽。D3指被告人是特區政府,有案例話填警務署長是錯
第6段
3月3日 約11時 D1 探訪D3 CCTV及聲音檔 (鏡頭中段曾人手zoom in /zoom out)
-文仔(D2)琴日話同你搞文件結果整咗比我,搞咗我好耐。D1 問D3用自己律師定法援做,D3指搞緊法援未申請。D1 指傅訊令號碼是一年時限,D3理解是1年內要開始程序不是完結,2人其後商討索償銀碼。搞好申索書再搵律師問價。D3指就到3月7日案發日令自己有精神壓力。
有截圖3及4見D1曾向D3展示文件
第7段
3月6日 約12時30分D1 探訪D3 CCTV及聲音檔 記項1至379,並有截圖5至10。因為再講返何琳琳佢老公表示佢同我講我冇實際返到去
- D1向D3展示手寫好申請文件,D3確認申索文件內容。D1指今日下午可去排期,D1 指給D3在文件那處簽名,你明喇,D3答OK。CCTV鏡頭曾以人手zoom in 放大D1放在窗口文件盤上索償文件,放大至可以見則文字。D3要求D1 查白頭佬警察名字寫在被告人一欄,跟住去醫院取醫療報告。D1 吩咐D3快啲申請法援。
第8段
3月3日 約12時多 D1 探訪D4之CCTV及聲音檔 記項1至67,184至215,302至379,並有7張截圖
- D1對D4指文件有少少漏同你補充,你哋3個用同一律師分擔我費用。D1 指同秘書傾過條數點計,要再商量,申訴書要開始填,要去取號碼先,個號碼一年有效。
第9段
3月6日 約10時多 D1 探訪D4之CCTV及聲音檔 記項1至72,149至326,截圖P28D第3張截圖
- D1:(向D1 展示填好表格) 我同秘書傾過幫你填咗表,改過地方幫你係咁意簽左,瞭左名,冇問題?
D4: 冇問題'信得過你地
CCTV 針對D1 放置文件tray 上表格放大,見到看似已簽名文件。
D1 再指今日去搞,會影印文件比番你地。提醒搜屋有損失可循小顏錢債處申請,D4指被拉後不在屋自己應該冇,其他2個被告有搜屋可能有。
-控方案情完結-
雙方沒有中段陳詞。
法官裁定2項控罪表證成立
1135 休至1209,2名被告均選擇作供
D3 作供
主問
-2020起一直在荔枝角收押所
-2023年3月6日入紙申請控告警務署,指在20年3月7日被捕時警方以暴力毆打作民事索償,知道期限在3年內
-協助準備訴訟有2個人,即D1 及另一人女子負責印及郵寄入文件,2023年2月初至中收到9份文件(3人一式三份申請)包括案例及申請書。D1 則是自己還押探訪認識,是自己授權她去搞文件。承認事實第三頁第四段中指3月3日1034時D3出文件比D1,文件印象有幾個版本以便不時之需,有些位置預先簽好名。
-確認高等法院2023年3月6日存入傳訊令P1 是自己3月3日所出文件,文件原日期3月3日,之後覺得太趕自己手改為6日並加簽。原日子是找識填隔離倉倉友填寫表格寫上。
-申請陳述書上一些文字也是倉友寫,確認內容後自己簽名。表格上住址為荔枝角收押所是自已填
-P1 14頁傳訊令上荔枝角收押所地址,申請人名是倉友寫,簽名是自己親自簡簽
- P1 傳訊令15頁核對表上文字3月6日不記得邊個填,但更改資料簽名是自己親筆簽
-P3 為家中搜到文件,確認是3月3日出比D1 文件傳訊令,上面之簽名是自己親筆簽名
-P4 同是家中搜到文件,也是傳訊令入稟狀同是3月3日出比D1 文件傳訊令。以上3份文件均是3月3日出比D1 文件不同版本,那天D1 探訪自己及D4所以出文件比她。
-為何不選定一份文件比D1 ? D3答因是甲級囚犯,每次要主任級押送見探訪者,通常好怱忙,所以全部文件取起交D1。
下列議題圈繞CCTV謄本:
2月15日D2 探望D3 對話
「即係續約咗期先」是指民事訴訟3年內要申請
2月21日D2 探望D3 對話
確認庭上播放內容沒有提過文件簽名
2月21日D1探望D3 對話
D3「法援叫我哋去訴訟」「你幫我」
D1「要簽名又剩,點幫你做」
D3指D1解誤解以為要求佢填表及代簽名。
1300午休,下午14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