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43/25]
發表於 : 週四 5月 09, 2024 6:58 am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43/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A2: 庾 (35) /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8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 #程慧明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郭雅媛大律師 #管致行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陳曉妍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于雋謙大律師
============
[11:31] 開庭
傳召A5 作供
D7代表指昨晚收指示有組問題,希望補問。法官批准
D7代表盤問
昨天提及大堂有一女士受傷,之後有3至5人扶其入廁所,自己目擊過程,同意D7有份,當時唔識D7,是事後知。
控方盤問
-詳情後補-
盤問未完,下午1430繼續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43/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A2: 庾 (35) /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8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 #程慧明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郭雅媛大律師 #管致行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陳曉妍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于雋謙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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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開庭
傳召A5 作供
D7代表指昨晚收指示有組問題,希望補問。法官批准
D7代表盤問
昨天提及大堂有一女士受傷,之後有3至5人扶其入廁所,自己目擊過程,同意D7有份,當時唔識D7,是事後知。
控方盤問
-詳情後補-
盤問未完,下午143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