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 第12天|屠龍隊長黃振強認用眾籌資金赴泰嫖妓 指曾提應酬「家長」及金主「似做鴨」為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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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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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反恐條例》首案 第12天|屠龍隊長黃振強認用眾籌資金赴泰嫖妓 指曾提應酬「家長」及金主「似做鴨」為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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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案 第12天|屠龍隊長黃振強認用眾籌資金赴泰嫖妓 指曾提應酬「家長」及金主「似做鴨」為講笑

【庭刊】《反恐條例》首案今(5月9日)在高院踏入第12日審訊。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於庭上仔細盤問黃於案發期間的私人關係,指他隱瞞在泰國的女友、於遊泰期間嫖妓,並質疑他用「屠龍」資金嫖妓和賭波;黃均確認,並解釋嫖妓和賭波為「其中一個用途」。

辯方又指黃振強曾在其中一個私訊提及,應酬許多「家長」及金主「好似做鴨咁」,質問黃「你提供咗咩服務」。黃稱「做鴨」僅「講笑」,並指與家長等「傾偈、食飯囉、應酬」,又提及「同每個家長嘅關係嘅深淺程度都唔一樣」,及後突然大力呼吸、表現痛苦,法官批准休庭讓黃休息。黃離開證人台時無法行走,倒地並嚎叫,要由四名懲教人員抬入囚室。休庭數十分鐘後,黃重返法庭作供,並稱「唔好意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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