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44/25]
發表於 : 週三 5月 15, 2024 10:46 pm
#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44/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A2: 庾 (35) /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8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 #程慧明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郭雅媛大律師 #管致行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陳曉妍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于雋謙大律師
============
[10:01] 開庭
傳召A6 作供
辯方主問
背景
今年52歲,有電機系証書。案發同父母居住天水圍。20年8月6日於處所被拘捕。
讀書後做一連鎖店至2004,後轉職店舖便衣保安兩年,負責巡查店舖防止偷竊,如有發現會截停並通知警方,警方會先到現場對自己作詢問,指警方通常5-10分鐘後到。如有證物會取証,自己也會落口供,指未來有機會要作証人。
自己兩年工作間有約舉報100單案,得知約30單定罪,約10次自己有作供,已知無不被接立証供情況。
2006-8年被告回大陸開時裝店,之後從事商用洗碗碟機安裝維修保養至今,不需回寫字樓,7日都是當值的,公司接到order便致電自己,港九新界都要去,工時約中午-晚上十時前,月薪計,案發時有二萬多,交通費和零件費會報銷。工作交通會選擇各類型工具,報銷會以百達通增值收據予公司,公司無懷疑過自己會用於其他使費。
案發收工後去元朗食飯 + 無開 + 見到白衣人 + 無巴士搭後去西鐵站。
當日當值總共有收到4個order。13:00收到3個order,當時自己在家。分別為觀塘,銅鑼灣,中環soho。
1st order要15:30到觀塘。被告14:30天水圍上巴士去觀塘,為一間雞煲店維修洗碗機機,用了10-20分鐘,後去銅鑼灣嘉路連山道日本餐廳(聽不到答咩車),約1600到,此工作約1小時。後去soho 一意大利餐廳,維修了約1小時。
早前在觀塘工作時收到一order, 後行去蘭桂坊一餐廳 ,約七點幾八點到,維修了約一小時。之後想回家,未行至hsbc總行巴士站答車,發現多人應封了路,便港鐵轉西鐵去元朗食飯才回家。22:08:50有被告出元朗站記錄。被告想至雞地食飯,有去到。從西鐵站出經型點商場行去雞地。
官:如何收order,接後如何告知情況,是否隨傳隨到,有否帶架生。
證人答:打電話予自己,指當日觀塘order為機唔夠熱,銅鑼灣的入水壞了…平時會先到場,如要零件便翌日再去。確認係隨傳隨到,但如區域太遠/時間因素或會翌日才去。背囊會帶架生。
被告出閘後路線:經1089店落扶手梯,到商場大門空地,經明渠到雞地。從鳯悠東街過對面街,到一小巷,旁有地產鋪。被告入了此小巷行到食店,見到餐廳,音:奇趣屋,關了,被告指之前有去過此店,當日咁岩西鐵站出便食此店,平時會答巴士去元朗又新街和(另一站名聽唔到)落,會食其他店。被告指約22:20到該食店。
官:無預會關門咩?
答:無,開到好夜架呢間。
被告後出小巷去鳳悠北/東搵野食。公園見好多白衣人,約30-40人,好嘈有粗口,手上拎住野fing下fing 下,指望自己的眼神好怪。自己公園轉走避開想回家才算。被告當日自己穿白衫。後經18鄉委員會,穿小巷到青山公路搭巴士。
等了10幾分鐘見無車,見九巴app 指仲有段時間,便從右手樓梯上天橋想穿型點商場去西鐵站。型點商場2期,cctv 見22:40被告從a111號鋪sasa入商場至F出口入元朗站。
西鐵站見女子受襲 + 記住施襲者特徵欲協助警捉拿
未到F出口前,聽到西鐵站傳來一女人大聲嗌救命,自己走了兩步入西鐵站,見右手付費區內有幾個白衣人打一女子,自己企在閘機附近,向住白衣人有嗌唔好打,但無人理會自己,自己不知發生咩事,有問旁兩女士,佢哋話唔知,指有人衝入去打人。
此觀察為幾廿秒,指該女士已被追至行人扶手梯。自己當中有移動行去再睇。指白衣人跳出閘機,自己認得為打該女士的人,有記住其樣貌欲協助警捉拿。白衣人在F出口走哂,自己便入閘。
官:右手揸乜
答:傘,因有白衣人有望一望自己,可走得快d , 如打自己會可擋
官:點解會打你呢你覺得
答:因前面打緊人,白衣人又望一望自己
官:無答我問題,你點解認為佢會打你
答:防備
官:下巴黑色野係乜
答:哦,係鬚嚟架
官:如要協助警方點解唔用相機記錄
答:無諗過呢樣野
入閘見臉披血女子 + 想留低做證人 + 欲為救護員帶路 + 見到林卓廷
cctv見被告拍card入閘。在消失於鏡頭後,被告指自己行去客戶服務處樓梯底,見有一女人坐左喺度成面血。當時有10名男女為佢止血,有d打電話報警,因自己聽到該人對女士講放心,已報警,好快有救護嚟。
被告指後有d人提議扶女子入女廁止血,自己在女廁門口,被告指當時想留底做証人,因記得襲擊人士樣,認為警方10幾分鐘會到,而自己以前工作也做過相關程序(仼商店便衣保安舉報罪案,上法庭做證人)。被告指也有在諗救護會邊到入,想帶路,所以行去(聽唔到)查看,當時自已無預救護會從J出口入。
被告後在廁所右手邊樓梯 ,自己想靠G出口,突聽到一男聲大聲叫站內人士不要出入,指有黑社會,已聯絡警方等。後從証供知係林卓廷A1, 被告指案發前唔認識A1,但知其身份。被告指聽到佢問現場人發生乜事,邊個俾人打,當時自己在其後方4-5米,後無再留意林。
官:A1提及黑社會有乜感覺
答:覺得係壞人,估係形容白衣人
官:見A1(林卓廷)在現場有無覺奇怪
答:(聽唔到)
被告指留意到林卓廷A1成個過程有幾分鐘,見佢作該呼籲時為剛見到A1之時。片見被告行嚟行去,被告指自己在關注有無救護員,無長期關注A1。
~1138 小休至1201~
播放A1 助手拍片段,A6指正在等救護到,知道A1 報了警。自己身處G出口,見到有白衣人追打黑衫人。之後一黑衣在F出口行去客服站被人用棍打,A6之前見地上有一個樽便拾起,此時扔向白衣人方向,希望分散注意力停止打。
片段約23:51,A6指走廊外白衣人正襲擊閘內人,自已見地上有樽,打算收埋之後有用才拎出用
片段23:53 片段中上方就是作供描述男子被白衣人打,拍到自乙扔出樽
-在女廁外見到救護由F及G閘機方向入閘,第一眼約距6米見救護,同佢哋講話女厠內有傷者
官:女廁外有人?有幾多?十幾人
-救護員入了女廁。
官:你知否救護員知女傷者位置?唔知對方知唔知
- A6留原位女廁外等警察。跟住聽到有騷動,於是行去客服中心附近欄桿。見到一男一女在付費區外通道同白衣人爭執。之後見到有水,見有人持手喉出現是有人想射水分開兩批人,想令白衣人退後。白衣人退後自己便離開。
P7 片段有人持手喉射水,A6指自己應在畫面右方扶手樓梯附近
官:同欄桿距離?4至5步
- 確認相冊12至14張有標示為自己
官:見到水喉有咩意識?意識那人想用水令白衣人退後
-見到救護意識有人成功報到警
-除男子外,見到有五六個男女傷者,也進入了廁所
-自己仍然留廁所外打算有警察救護再來,突然側邊人從後跑向J出口,見到原來有白衣人衝入閘。自己也走去J出口出閘(無拍卡),向後望收費區見近F出口白衣人打緊,A6去到控制室想睇站職員知否發生事。拍門無人回應。
片段,A6同意閘前徘徊數十秒,打算搵出口離開指見有白衣人在J出口,之後走去售票機附近。
-之後救護指有出口可走A6按指示去出口離開,印象有同救護講野,內容不記得
官: 有帶救護入廁?有同佢牠講傷者在裡面。唔帶救護員入去?因下面仍有白衣人。
13:00 午休 A6主問未完,下午14: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44/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A2: 庾 (35) /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8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 #程慧明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郭雅媛大律師 #管致行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陳曉妍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于雋謙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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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開庭
傳召A6 作供
辯方主問
背景
今年52歲,有電機系証書。案發同父母居住天水圍。20年8月6日於處所被拘捕。
讀書後做一連鎖店至2004,後轉職店舖便衣保安兩年,負責巡查店舖防止偷竊,如有發現會截停並通知警方,警方會先到現場對自己作詢問,指警方通常5-10分鐘後到。如有證物會取証,自己也會落口供,指未來有機會要作証人。
自己兩年工作間有約舉報100單案,得知約30單定罪,約10次自己有作供,已知無不被接立証供情況。
2006-8年被告回大陸開時裝店,之後從事商用洗碗碟機安裝維修保養至今,不需回寫字樓,7日都是當值的,公司接到order便致電自己,港九新界都要去,工時約中午-晚上十時前,月薪計,案發時有二萬多,交通費和零件費會報銷。工作交通會選擇各類型工具,報銷會以百達通增值收據予公司,公司無懷疑過自己會用於其他使費。
案發收工後去元朗食飯 + 無開 + 見到白衣人 + 無巴士搭後去西鐵站。
當日當值總共有收到4個order。13:00收到3個order,當時自己在家。分別為觀塘,銅鑼灣,中環soho。
1st order要15:30到觀塘。被告14:30天水圍上巴士去觀塘,為一間雞煲店維修洗碗機機,用了10-20分鐘,後去銅鑼灣嘉路連山道日本餐廳(聽不到答咩車),約1600到,此工作約1小時。後去soho 一意大利餐廳,維修了約1小時。
早前在觀塘工作時收到一order, 後行去蘭桂坊一餐廳 ,約七點幾八點到,維修了約一小時。之後想回家,未行至hsbc總行巴士站答車,發現多人應封了路,便港鐵轉西鐵去元朗食飯才回家。22:08:50有被告出元朗站記錄。被告想至雞地食飯,有去到。從西鐵站出經型點商場行去雞地。
官:如何收order,接後如何告知情況,是否隨傳隨到,有否帶架生。
證人答:打電話予自己,指當日觀塘order為機唔夠熱,銅鑼灣的入水壞了…平時會先到場,如要零件便翌日再去。確認係隨傳隨到,但如區域太遠/時間因素或會翌日才去。背囊會帶架生。
被告出閘後路線:經1089店落扶手梯,到商場大門空地,經明渠到雞地。從鳯悠東街過對面街,到一小巷,旁有地產鋪。被告入了此小巷行到食店,見到餐廳,音:奇趣屋,關了,被告指之前有去過此店,當日咁岩西鐵站出便食此店,平時會答巴士去元朗又新街和(另一站名聽唔到)落,會食其他店。被告指約22:20到該食店。
官:無預會關門咩?
答:無,開到好夜架呢間。
被告後出小巷去鳳悠北/東搵野食。公園見好多白衣人,約30-40人,好嘈有粗口,手上拎住野fing下fing 下,指望自己的眼神好怪。自己公園轉走避開想回家才算。被告當日自己穿白衫。後經18鄉委員會,穿小巷到青山公路搭巴士。
等了10幾分鐘見無車,見九巴app 指仲有段時間,便從右手樓梯上天橋想穿型點商場去西鐵站。型點商場2期,cctv 見22:40被告從a111號鋪sasa入商場至F出口入元朗站。
西鐵站見女子受襲 + 記住施襲者特徵欲協助警捉拿
未到F出口前,聽到西鐵站傳來一女人大聲嗌救命,自己走了兩步入西鐵站,見右手付費區內有幾個白衣人打一女子,自己企在閘機附近,向住白衣人有嗌唔好打,但無人理會自己,自己不知發生咩事,有問旁兩女士,佢哋話唔知,指有人衝入去打人。
此觀察為幾廿秒,指該女士已被追至行人扶手梯。自己當中有移動行去再睇。指白衣人跳出閘機,自己認得為打該女士的人,有記住其樣貌欲協助警捉拿。白衣人在F出口走哂,自己便入閘。
官:右手揸乜
答:傘,因有白衣人有望一望自己,可走得快d , 如打自己會可擋
官:點解會打你呢你覺得
答:因前面打緊人,白衣人又望一望自己
官:無答我問題,你點解認為佢會打你
答:防備
官:下巴黑色野係乜
答:哦,係鬚嚟架
官:如要協助警方點解唔用相機記錄
答:無諗過呢樣野
入閘見臉披血女子 + 想留低做證人 + 欲為救護員帶路 + 見到林卓廷
cctv見被告拍card入閘。在消失於鏡頭後,被告指自己行去客戶服務處樓梯底,見有一女人坐左喺度成面血。當時有10名男女為佢止血,有d打電話報警,因自己聽到該人對女士講放心,已報警,好快有救護嚟。
被告指後有d人提議扶女子入女廁止血,自己在女廁門口,被告指當時想留底做証人,因記得襲擊人士樣,認為警方10幾分鐘會到,而自己以前工作也做過相關程序(仼商店便衣保安舉報罪案,上法庭做證人)。被告指也有在諗救護會邊到入,想帶路,所以行去(聽唔到)查看,當時自已無預救護會從J出口入。
被告後在廁所右手邊樓梯 ,自己想靠G出口,突聽到一男聲大聲叫站內人士不要出入,指有黑社會,已聯絡警方等。後從証供知係林卓廷A1, 被告指案發前唔認識A1,但知其身份。被告指聽到佢問現場人發生乜事,邊個俾人打,當時自己在其後方4-5米,後無再留意林。
官:A1提及黑社會有乜感覺
答:覺得係壞人,估係形容白衣人
官:見A1(林卓廷)在現場有無覺奇怪
答:(聽唔到)
被告指留意到林卓廷A1成個過程有幾分鐘,見佢作該呼籲時為剛見到A1之時。片見被告行嚟行去,被告指自己在關注有無救護員,無長期關注A1。
~1138 小休至1201~
播放A1 助手拍片段,A6指正在等救護到,知道A1 報了警。自己身處G出口,見到有白衣人追打黑衫人。之後一黑衣在F出口行去客服站被人用棍打,A6之前見地上有一個樽便拾起,此時扔向白衣人方向,希望分散注意力停止打。
片段約23:51,A6指走廊外白衣人正襲擊閘內人,自已見地上有樽,打算收埋之後有用才拎出用
片段23:53 片段中上方就是作供描述男子被白衣人打,拍到自乙扔出樽
-在女廁外見到救護由F及G閘機方向入閘,第一眼約距6米見救護,同佢哋講話女厠內有傷者
官:女廁外有人?有幾多?十幾人
-救護員入了女廁。
官:你知否救護員知女傷者位置?唔知對方知唔知
- A6留原位女廁外等警察。跟住聽到有騷動,於是行去客服中心附近欄桿。見到一男一女在付費區外通道同白衣人爭執。之後見到有水,見有人持手喉出現是有人想射水分開兩批人,想令白衣人退後。白衣人退後自己便離開。
P7 片段有人持手喉射水,A6指自己應在畫面右方扶手樓梯附近
官:同欄桿距離?4至5步
- 確認相冊12至14張有標示為自己
官:見到水喉有咩意識?意識那人想用水令白衣人退後
-見到救護意識有人成功報到警
-除男子外,見到有五六個男女傷者,也進入了廁所
-自己仍然留廁所外打算有警察救護再來,突然側邊人從後跑向J出口,見到原來有白衣人衝入閘。自己也走去J出口出閘(無拍卡),向後望收費區見近F出口白衣人打緊,A6去到控制室想睇站職員知否發生事。拍門無人回應。
片段,A6同意閘前徘徊數十秒,打算搵出口離開指見有白衣人在J出口,之後走去售票機附近。
-之後救護指有出口可走A6按指示去出口離開,印象有同救護講野,內容不記得
官: 有帶救護入廁?有同佢牠講傷者在裡面。唔帶救護員入去?因下面仍有白衣人。
13:00 午休 A6主問未完,下午14: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