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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辱與忍辱】

發表於 : 週日 10月 30, 2022 5:01 pm
emily
【屈辱與忍辱】

身為香港人,這幾年相信大家對屈辱並不陌生。面對屈辱,忍或不忍,又自是一門課題。

當受到屈辱,尤其涉及大是大非時,不少人都會採取「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態度,認為只有採取行動反擊侮辱你的人,才能有效遏止他的氣焰,避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即使不從大義角度出發,有人做出侮辱性的行為,你作出行動令他受到懲罰,也算是符合了所謂報復式正義。

然而,在某些情況,即使不忍,也未必能撼動到對方分毫。在獄中,屈辱是相當普遍的,懲教與囚犯故然強弱懸殊、權力極不對等,但即使囚犯之間,也可能不時會做一些事挑釁你,令你感到受冒犯。然而,這時就算不忍,又能如何?不忍,執意報復,最後弄得滿身傷痕,更可能從此被貼上「衝動魯莽」的標籤,這又算甚麼得著?

忍辱,則是為了達成一些目標和理想,甘願承受屈辱。屈辱成就忍辱,忍辱成就堅毅與強大的內心。目標與理想作為忍辱的理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假如缺乏這部份,最後成就的就未必是堅毅與強大,而是磨滅、軟弱和怯懦。當身處在一個不能自主的環境裡,有時候遭受恫嚇,軟弱了也不自知,久而久之不斷說出諸如「係咁㗎啦」、「冇用㗎」、「冇辦法」、「我都唔想」等各式各樣的藉口,甚至會主動站在加害者的一方,將荒謬扭曲成合理。

忍辱不代表認同對方行為,更不是要被對方的價值觀同化,只是將即時反擊的衝動忍住,將屈辱的情緒沉澱、疏理,繼而轉化為更有效的力量。

的確,同為忍,兩者的表現很多時都確實很類似。儘管如此,那些避免衝突的說話或行動到底是為了逃避而產生的藉口,還是為了某目標而忍耐的理由,當中還是有分別的。但即使有時發現自己因恐懼、不安而軟弱,亦毋須過分自責,重點還是要對自己坦白,不要欺騙自己說這是某種臥薪嘗膽式的忍辱。另一方面,亦因兩者看來是如此相似,若我們單憑幾句說話或幾個片段,沒有用心聆聽就斷言同伴懦弱,則未免膚淺,除了破壞關係之外亦無甚益處。

忍或不忍,從來就沒有標準答案,如何選擇、探索都是因著每個人的能力、處境而異。因此,比起指責,若能抱持同理心對待他人,對不能理解的加以諒解,不論對自己抑或整個群體都會有更大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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