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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1214屯門 #審訊 [12/27]

發表於 : 週一 5月 27, 2024 6:45 pm
emily
#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1214屯門 #審訊 [12/27]

D1:關(27) 🛑已還押逾53個月

控罪:串謀導致性質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和與D2:徐(27)、D3:何(40)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該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代表:#陳淑儀高級檢控官 #馬宇傑高級檢控官
D1代表:#郭憬憲大律師 #鄧灝程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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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進度

📌傳召PW18 醫管局黃顧問醫生(毒理學專家)
🔹主問
同意2022年6月15日撰寫報告P162C呈堂作證供,報告是應警方要求而寫,就硝酸汞,雷酸汞的特性及引致人類影響解釋,整體而言用於起爆用,對熱力,撞擊敏感,因穩定性底軍方少用對眼、肺及心臟有不良影響,燃燒後發出氮氧化物煙霧造成呼吸困難,眼睛發炎等。
🔸盤問
同意雷酸汞除軍事上使用,也用於工業及運動如起步槍
🔹沒有覆問

📌傳召PW19 政府化驗師蘇文浩博土(化學及法證檢驗專家)
🔹主問
呈堂3份報告P424、P425及P519作證供,解釋第一份報告內容及目的,第二三份是稍作補充,結果在D1衣物鞋均沒有發現爆炸殘留物,密實袋內匙羹、濾紙、紙巾也驗不到硝酸汞、元素汞,現場泥土物品也沒有。而啡色固體則驗到硝酸汞及元素汞,但並非煙霧餅原材料,造不到煙霧效果,也測試過燒唔著。
🔸盤問
-不知道報告內相片至數碼檔案拍攝日子為2019年6月,估計是使用數碼相機設定日子錯誤。
-同意硝酸汞用於引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
🔹覆問
-確認所有相片是在2020年寫報告之前拍攝而非2019年6月。
-沒有在衣服化驗殘留爆炸品有很多原因例如機率及距離。
-同意報告結論未有在濾紙、匙羹找到硝酸汞(1),有可能黃色粉末太少,但濾紙及匙羹粉末有硝酸、汞,不是測試到,只是在電子顯微鏡看到粉末內有硝酸、汞(水銀)但分不到汞1 定2。
-檢查時估拍了約百張相,只用了三份一在報告。

-作供完-

15 54今日完畢,明天1000再續,會召最後一位控方證人爆炸科李展昭警司,辯方沒有證人,被告也不會作供。

📌案件管理
法庭星期三將同雙方代表討論法論議題及案例,同時定下星期五作結案陳詞,暫定下星期一才為陪審團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