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潛逃者|保安局長首引 23 條  撤羅冠聰等六人特區護照等 鄧炳強:六人在英受包庇

回覆文章
emily
文章: 19516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指明潛逃者|保安局長首引 23 條  撤羅冠聰等六人特區護照等 鄧炳強:六人在英受包庇

文章 emily »

指明潛逃者|保安局長首引 23 條  撤羅冠聰等六人特區護照等 鄧炳強:六人在英受包庇

全文:https://bit.ly/3xenQBJ

今日是反修例 6.12 事件五周年,保安局首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9 條,將已流亡英國、被國安警通緝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六人,列為「指明潛逃者」,向他們分別施行四至六項「措施」。

六人均被「撤銷特區護照等」、「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而蒙兆達、蔡明達同時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霍嘉誌同時被執業資格暫時吊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見記者時指出,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已指出,英政府編造個案,以違返英國國家安全法為名,檢控香港駐倫敦經貿辦同事。他表示,這六名「潛逃者」,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鼓吹分列國家、顛覆中央政府,作出煽動意圖,所以有需要將他們作為「指明潛逃者」,應對、打擊、阻嚇、防止有關行為,希望促使他們「攞出佢哋勇氣,返翻嚟香港,面對返司法程序。」

被問及為何今次針對這六人,鄧炳強表示,「幾時、做邊個先,有不同檢討同衡量」,他指出,留意到很多英國政府、政客、組織或媒體,刻意抺黑政府,企圖想影響香港進行的國安案件審訊。六名潛逃者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現在是適當時間,實施相關措施。

#集誌社 #反修例五年 #保安局 #23條 #指明潛逃者
emily
文章: 19516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Re: 指明潛逃者|保安局長首引 23 條  撤羅冠聰等六人特區護照等 鄧炳強:六人在英受包庇

文章 emily »

被列指明潛逃者|引 23 條禁向六人「提供資金」 鄧炳強:最高可判監七年

全文:https://bit.ly/3xenQBJ

今日是反修例 6.12 事件五周年,保安局首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9 條,將已流亡英國、被國安警通緝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六人,列為「指明潛逃者」,向他們分別施行四至六項「措施」。六人均被「撤銷特區護照等」、「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而蒙兆達、蔡明達同時被「暫時罷免董事職位」、霍嘉誌同時被執業資格暫時吊銷。

施加的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錢等或處理資金等」。不少「指明人士」都有開設 Patreon、YouTube 等供人在網上訂閱。如果訂閱「潛逃者」Patreon、YouTube,會否被視為資助?鄧炳強表示,任何人用任何方式,不論用任何平台為對方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都是違反這措施,最高可以判監七年。

護照被撤銷 被通緝六人如想自首怎回港?

有記者問及,他們的特區護照被撤銷,怎回港自首?鄧炳強說,如「指明人士」回港自首,「我哋係非常歡迎」。他說,對方只要聯絡入境處,入境處就會發出臨時入境證明,讓其回港自首。

除獲得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授權外,其他人提供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或處理屬於或由其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等即屬犯罪。鄧炳強補充,「特許授權」在不涉及危國安的情況下才會考慮。

#集誌社 #反修例五年 #保安局 #23條 #指明潛逃者
回覆文章

回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