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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潛逃者|被撤銷特區護照 劉祖廸:從冇擁有過,可以點取消? 保安局:也將申請視爲無效

發表於 : 週四 6月 13, 2024 5:57 am
emily
指明潛逃者|被撤銷特區護照 劉祖廸:從冇擁有過,可以點取消? 保安局:也將申請視爲無效

全文:https://bit.ly/3Vka6xw

保安局今( 12 日)首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9 條,將已流亡英國、被國安警通緝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六人,列為「指明潛逃者」,施加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禁止其他人向他們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拖。

劉祖廸被「撤銷特區護照」,他撰文指自己「從沒擁有」這護照,指自己一直只有一本英國國民(海外)簽證(BN(O)):「到底可以點取消一本從來都冇存在過嘅護照?」

至於霍嘉誌及蔡明達今( 12 日)在 YouTube 頻道「升旗易日報」談及事件,蔡明達在頻道中反問港府,「為何事隔半年才取消我哋特區護照」,提到由被通緝至今已相隔半年。蒙兆達則在 Facebook 發帖文稱,「你可以取消我的護照,但永遠取消不了我作為香港人的身分,終有一天,我們應得的,都會堂堂正正地取回。」

羅冠聰則在 Facebook 專頁發文指出,於英國申請難民時,已將特區護照交予內政部,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換言之,我在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港府聲明可謂多此一舉。

保安局回覆指,第96條的措施,除將有關潛逃者的特區護照視爲撤銷外,也將有關潛逃者提出的特區護照申請視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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