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3太古 #判決 (申請推翻認罪)
發表於 : 週二 6月 18, 2024 12:08 am
#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3太古 #判決 (申請推翻認罪)
A5徐(20)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1:暴動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並意圖對其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阮兆妍 、檢控官 #梁栢誠
辯方代表: #陳國維大律師
====================
是次聆訊的背景:
A5於審訊表證成立後,改為承認上述兩項控罪。後來,A5申請推翻認罪答辯,並指被原本的法律代表 ( #黎珮玲大律師 ) 誤導。以下是相關聆訊的內容連結:
第一日聆訊內容:(黎大律師作供)
第一日聆訊內容:(事務律師,見習律師,A5的主診醫生作供)
第二日聆訊內容:(A5作供)
第三日聆訊內容:(陳詞)
申請推翻認罪答辯的結果:
暫委法官表示已準備好網上判詞,故只宣布判決結果:
考慮所有因素後,拒絕被告推翻認罪答辯
判詞連結: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 ... _2022.docx
案件管理:
現時押後45分鐘,讓辯方解釋判詞。
暫委法官表示希望今日處理控方就2024年1月24日聆訊的訟費申請。辯方表示不清楚當時聆訊的情況,希望法庭得悉現時辯方的情況。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3太古 #判決 (申請推翻認罪)
A5徐(20)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1:暴動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有意圖而傷人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並意圖對其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阮兆妍 、檢控官 #梁栢誠
辯方代表: #陳國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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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聆訊的背景:
A5於審訊表證成立後,改為承認上述兩項控罪。後來,A5申請推翻認罪答辯,並指被原本的法律代表 ( #黎珮玲大律師 ) 誤導。以下是相關聆訊的內容連結:
第一日聆訊內容:(黎大律師作供)
第一日聆訊內容:(事務律師,見習律師,A5的主診醫生作供)
第二日聆訊內容:(A5作供)
第三日聆訊內容:(陳詞)
申請推翻認罪答辯的結果:
暫委法官表示已準備好網上判詞,故只宣布判決結果:
考慮所有因素後,拒絕被告推翻認罪答辯
判詞連結: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 ... _2022.docx
案件管理:
現時押後45分鐘,讓辯方解釋判詞。
暫委法官表示希望今日處理控方就2024年1月24日聆訊的訟費申請。辯方表示不清楚當時聆訊的情況,希望法庭得悉現時辯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