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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輯|七一衝突共27人被控 立會暴動案4人判囚6年以上 屬反修例案最多

發表於 : 週日 6月 30, 2024 3:17 pm
emily
圖輯|七一衝突共27人被控 立會暴動案4人判囚6年以上 屬反修例案最多

五年前的 7 月 1 日,民陣在維園發起七一遊行,主題為「撤回惡法,林鄭下台」,正值反修例運動,大會稱遊行人數達 55 萬,創歷年新高,警方則指最高峰有 19 萬人。

另一邊廂,示威者在金鐘一帶聚集,部分人使用鐵籠車、鐵枝等物品,撞向立法會綜合大樓玻璃,持續與警方對峙。至晚上近 9 時,數百名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塗污牆壁及噴寫口號。其中港大《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在會議廳內除下口罩,發表《香港人抗爭宣言》,另有示威者商討撤離或留守立法會大樓。警方凌晨進入立法會大樓清場,沒發現任何示威者。

據《法庭線》統計,共 27 人涉 7.1 衝突被控,其中 17 人涉立法會衝突。梁繼平與另一名男子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梁案發翌日離港赴美,遭發拘捕令,後者獲撤控。

王宗堯、劉頴匡、鄒家成及孫曉嵐等 15 人被控暴動等罪,除一人遭發拘捕令、兩名報稱記者的被告,暴動無罪,「非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則罪成,罰款 1,500 元。餘下 12 人被判囚 4 年半至 6 年 10 個月。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立法會具獨特的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本案極其侮辱和挑釁,示威者包圍立法會等同衝擊法治,屬暴動案中最嚴重。

法官形容,部分人以 7 年、即區域法院判刑上限為量刑起點,不足為過。立會案共 4 人被判 6 年以上,屬反修例暴動案最多。認罪的孫曉嵐及畢慧芬不服判刑已提上訴。

此外,10 人涉金鐘夏愨道、龍匯道衝突,當中 9 人被控暴動案,5 人認罪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判囚 2 年 2 個月至 2 年 4 個月,餘下 4 人不認罪正受審。另一名男子認非法集結,原被判囚 6 周,律政司提覆核得直,上訴庭指刑罰明顯不足,改判囚 9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