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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李家田指出錄影會面的虛構部分】 【沒人稱黃振強為「隊長」】

發表於 : 週四 7月 11, 2024 4:17 am
emily
【屠龍案|李家田指出錄影會面的虛構部分】
【沒人稱黃振強為「隊長」】

「屠龍案」周三(10日)踏入第49日審訊,被指為「屠龍」成員的李家田繼續作供,逐點指出在錄影會面中的虛構部分。他表示害怕若警員不滿意其答案,會再遭「水刑」虐待。警員曾多次向他提供案情以及其他被告的資料,令他順著對方的要求作答,甚至虛構供詞。李在盤問下否認黃振強是「屠龍」隊長,他不曾授權黃代表「屠龍」接受傳媒訪問、眾籌、與吳智鴻索取槍械,對「炸彈殺警計劃」從不知情。

在錄影會面中,李家田曾指控各被告。李供稱是警員告知訴他,在荃灣柴灣角街被捕的是張俊富,並着他要提及該地方;警員問及荃灣倉庫擺放了伸縮棍及避彈衣的事,又問他曾與誰去倉庫,他便按曾看過的新聞內容「求其答啲人名出嚟」,包括「小熊維尼」(隊員張銘裕的TG名)及「快樂的TT」(隊員梁政希的TG名)。

李家田在錄影會面中提到「行山試槍」的參與者,包括一名他不認識、約1.7至1.8米、「高高瘦瘦」、戴口罩及「乸乸哋」的男子。他在庭上稱,被捕時有警員他展示該男子的照片,「要我認住一個『乸乸哋』的人,叫賴振邦。」法官張慧玲問李家田,為何在會面中形容賴的身型。李解釋,是根據警員曾展示的CCTV截圖而推斷。他當時曾提出自己根本沒見過賴脫下口罩的樣貎,形容他「乸乸哋」存在衝突。而警員未曾提及賴的性別,李在錄影會面時便回答:「我就話應該係男人。」

辯方質疑李家田於2019年8月起沒有工作,如何維持生計;李指自己曾靠資助示威者的TG群組供應三餐,亦曾向黃振強借錢,黃表示不用還。李先後曾向黃拿取不超過5000元資助,亦知道對方有「金主」。

李又確認自己從不認識吳智鴻、彭軍壕及許湛榮。控方所指的西貢行山試槍及炸彈活動,李家田是受黃振強邀請而答應參加,「我推斷真的是行山,而且我不想得罪他,失去資助,為了滿足他所以答應。」李家田不曾詢問當日行山目的,但對黃振強叫他行山感奇怪。惟黃臨時無法出席,改由張銘裕頂替。當天張銘裕曾兩度叫他「行開啲」,李家田不知張跟其他人做了什麼。期間也沒聽到槍聲及爆炸聲。

#屠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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