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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綜合條例草案」方式修逾百法例】  【逾七成涉法律「去殖化」】

發表於 : 週四 7月 11, 2024 11:28 pm
emily
【以「綜合條例草案」方式修逾百法例】 
【逾七成涉法律「去殖化」】

香港立法會周三通過《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為「法律適應化」修訂73條現存法例中,約300個殖民地時代的字眼,例如將「總督」改成行政長官等。多名議員在二讀發言要求政府加速法律「去殖化」,有議員認為相關字眼如同對年青人「洗腦」。

律政司早前以「綜合條例草案」方式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修訂逾百條現存法例,包括《入境條例》、《空氣污染條例》等,周三(10日)在立法會大會審議。

今次修例包括不含「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訂,例如修訂《證據條例》,接納生產過程以數碼方式生產的微縮軟片正片作為證據;但另外約300項字眼上的「法律適應化」修訂,則是為了令73條現存法例符合《基本法》及特區地位,例如將《香港法例》98章《郵政署條例》第31(1)條的「女皇陛下政府或香港政府」(Her Majesty’s service or Government service)更改成「特區政府」、將「立法局」改成「立法會」等。

在完善後的立法會,二讀辯論亦變成議員政治表忠的舞台,紛紛要求政府加快「法律去殖民地化」的進度。草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發言時,指單靠《通則及釋義條例》處理法律問題並不足夠,市民讀得多法例條文會變成「洗腦」。

選委會界別議員簡慧敏則認為,單靠修訂法律字眼並不足夠,以形容「大陸」是「國內」為例,認為要提升正確詞彙的宣傳和推廣成效,以達到「去殖化」的目的。另一名選委會界別議員、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則讚揚負責修例草案的公務員有留意外交部的訊息。

修例草案二讀通過後,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最後三讀舉手通過修例草案、相關修正案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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