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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指有違憲疑慮】 【台灣國會改革條文暫停執行】

發表於 : 週五 7月 19, 2024 11:10 pm
emily
【憲法法庭指有違憲疑慮】
【台灣國會改革條文暫停執行】

台灣在野黨月前在立法院以多數優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以及《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執政民進黨提出「釋憲」;憲法法庭周五(19日)裁准「暫時處分」,即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暫時停止執行。

立法院在5月28日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條文於上月26日正式生效,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等先後入稟要求釋憲及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在本10日進行審理,邀請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以及立法院代表和訴訟代理人陳述意見,歷時3小時,最終裁定准「暫時處分」。

法庭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立法院為自身《憲法》職權行使所訂定的法律,但條文中若涉及對其他憲法機關要求《憲法》無明文規定的法律義務,將可能衝擊其他憲法機關的職權與功能,有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虞。

此外,立法院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求人民配合或協助其職權行使的義務,甚至採取制裁手段以強制配合,像這樣的法律如果不是《憲法》明示或默示授權、或源於立法院職權本質且有正當性,將有違反法治國原則的違憲疑慮。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批評,憲法法庭針對國會調查權修法作出「暫時處分」的判決,只印證了一件事,司法自主獨立已死,黨團對此次憲法法庭的「暫時處分」及15位失去獨立意志的大法官,表達最強烈的抗議。

由國民黨聯合民眾黨主導的立法院日前曾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邀請賴清德到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回應立委提問。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認為,賴總統對於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一向保持開放態度,但目前的修法變動如果是違憲的,不可能要求賴總統在違憲機制下行事。

#台灣立法院 #憲法法庭 #國會改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