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發表於 : 週四 7月 25, 2024 12:03 am
#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李 (19)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近勿地臣街,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5799。
背景:
於2021年7月30日 , #彭亮廷裁判官 於原審第二日,指出PW1證供自身係站不住腳,與閉路電視片段有抵觸,甚至推翻PW1嘅證據,並裁定PW1拘捕劉小姐係不合法及不正當執行職務。另指出PW2不可靠不可信,亦裁定PW2向被告及劉小姐射海綿彈,違反武力指引。另裁定控方基礎不明確不清晰。最後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獲當庭釋放。
律政司不服裁決提案件呈述上訴,於 2024年1月30日 於上庭進行聆訊。
於2024年6月17日 ,陳仲衡法官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另一裁判官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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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8月22日14:30進行答辯。
感謝臨時直播員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提堂 #庭外消息
李 (19)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近勿地臣街,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5799。
背景:
於2021年7月30日 , #彭亮廷裁判官 於原審第二日,指出PW1證供自身係站不住腳,與閉路電視片段有抵觸,甚至推翻PW1嘅證據,並裁定PW1拘捕劉小姐係不合法及不正當執行職務。另指出PW2不可靠不可信,亦裁定PW2向被告及劉小姐射海綿彈,違反武力指引。另裁定控方基礎不明確不清晰。最後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被告毋須答辯,獲當庭釋放。
律政司不服裁決提案件呈述上訴,於 2024年1月30日 於上庭進行聆訊。
於2024年6月17日 ,陳仲衡法官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另一裁判官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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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後至8月22日14:30進行答辯。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