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拘捕香港獨立黨成員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04, 2022 11:23 pm
國安處前日(1日)拘捕一名40歲男子,指其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悉該男子為「香港獨立黨」成員,負責管理社交平台帳戶,曾被列入通緝名單,近期由境外返港,其後被捕。案件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12星期至2023年1月26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提電腦、電話、個人銀行戶口記錄。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辯方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羅官拒絕辯方申請,被告即時交由懲教署看管。辯方保留8天保釋覆核,11月11日下午再上庭。因被告母親身體健康問題,辯方另外申請社會福利署服務。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黃煡聰為葡萄牙籍,任職英國皇家音樂院Project Engineer。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是一所有悠久歷史的著名音樂學院,有來自全球60多個國家的800個本科生和研究生,多年來出產大量優秀演奏家、指揮家和作曲家。由愛德華七世(1841-1910)在1882年創建,現校長為查爾斯三世。
黃煡聰(40歲)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於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互聯網網站、Twitter、Instagram和Telegram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和相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相關報導:國安處拘40歲「香港獨立黨」成員 近期返港後被捕
https://bit.ly/3DxY4HZ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12星期至2023年1月26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提電腦、電話、個人銀行戶口記錄。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辯方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羅官拒絕辯方申請,被告即時交由懲教署看管。辯方保留8天保釋覆核,11月11日下午再上庭。因被告母親身體健康問題,辯方另外申請社會福利署服務。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黃煡聰為葡萄牙籍,任職英國皇家音樂院Project Engineer。英國皇家音樂學院是一所有悠久歷史的著名音樂學院,有來自全球60多個國家的800個本科生和研究生,多年來出產大量優秀演奏家、指揮家和作曲家。由愛德華七世(1841-1910)在1882年創建,現校長為查爾斯三世。
黃煡聰(40歲)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於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互聯網網站、Twitter、Instagram和Telegram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和相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d)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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