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 第83天 裁決|陪審團經23小時商議 裁定1被告交替控罪罪成 其餘6人無罪】
發表於 : 週四 8月 29, 2024 7:04 pm
【《反恐條例》首案 第83天 裁決|陪審團經23小時商議 裁定1被告交替控罪罪成 其餘6人無罪】
《反恐條例》首案涉指控多人串謀2019年12月8日以軍火殺警計劃,7人否認控罪,受審81天。9人陪審團在高等法院經23小時退庭商議後,今午2時半(29日)就各被告控罪達成裁決。就首6名被告被控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裁定6人全部罪名不成立,但當中賴振邦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另就首6名被告同被控的「串謀謀殺」罪,陪審團裁定6人罪名不成立。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劉佩凝聞言微笑。
至於被告李家田另被控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陪審團就裁定他罪成不成立。另就案中唯一女被告劉佩凝被控的「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陪審團最終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庭刊》稍後有詳細報道。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反恐條例》首案涉指控多人串謀2019年12月8日以軍火殺警計劃,7人否認控罪,受審81天。9人陪審團在高等法院經23小時退庭商議後,今午2時半(29日)就各被告控罪達成裁決。就首6名被告被控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裁定6人全部罪名不成立,但當中賴振邦被裁定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另就首6名被告同被控的「串謀謀殺」罪,陪審團裁定6人罪名不成立。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劉佩凝聞言微笑。
至於被告李家田另被控的「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陪審團就裁定他罪成不成立。另就案中唯一女被告劉佩凝被控的「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陪審團最終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庭刊》稍後有詳細報道。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