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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求情|黃子悅一方求情稱為「積極參加者」 法官關注黃、朱凱廸保釋期間犯案

發表於 : 週五 8月 30, 2024 1:19 am
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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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民主派初選引發 47人 案,最終 45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新東梁國雄、新西七人已陳情完畢。

朱凱廸代表大律師宗銘誠作書面陳詞,庭上提及其定罪紀錄,當中涉及 2020 年六四集會案中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2020 年七一煽惑非法集結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的陳仲衡關注,朱是否在「七一煽惑非法集結案」保釋期間干犯初選案,宗銘誠確認稱,朱並非在該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

黃子悅由大律師潘志明代表陳詞,他指出黃子悅屬案件中最年輕的被告,屬「積極參加者」,刑期應為 3 至 10 年。法官關注,黃子悅曾在 2019 年 11 月參與暴動被控暴動罪、判監 37 個月,而她在保釋期間干犯此案或屬加刑因素。潘志明補充,黃子悅參與初選時真誠地不知行為屬違法,而暴動與此案性質並不相同;加上此案部分刑期與暴動案刑期同期執行,希望法庭量刑時會考慮刑期整體性,即使法庭認為上述情況屬加刑因素,亦不應大幅上調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