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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法庭指 11 篇文屬煽動 撰文者會否被查? 李桂華:如有煽動意圖,會跟律政署商量

發表於 : 週五 8月 30, 2024 4:34 am
emily
立場新聞案|法庭指 11 篇文屬煽動 撰文者會否被查? 李桂華:如有煽動意圖,會跟律政署商量

全文:https://bit.ly/3Ta93Qt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同時控方呈堂的17篇文章中,有11篇被法庭裁有煽動意圖。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見傳媒時指,國安處會基於 17 篇文章作者,有否煽動意圖,進一步與律政司商討。

李桂華表示,控方展露不同證據,看到三名被告,透過報道、博客、專訪,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年 12月 9日,發放煽動性內容,污衊國安法及執法行動,煽動離叛,散播分裂國家訊息,鼓吹推翻政權,乞求外國向香港及中國政府施壓進行制裁行動。透過反政府議題推波助欄,挑起對中央及政府的仇恨。

他指,警方在 2019 年 12 月 29日,到《立場新聞》採取執法行動時,有人批評警方「不分清紅皂白,打壓新聞及言論自由」。他指法官的判詞,可看到警方執法的理據和急切性。李桂華又引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稱「呢類自由並非絕對性嘅自由」,若遇國家安全、公共安寧情況,可以「施加規限 」。

他強調「唔係話有咩題目唔報得,只不過佢選擇用煽動意圖,去做報道嘅做法,呢個就唔做得啦,呢個就會受法律制裁。」

被問及 11 篇文章,被法庭裁定有煽動意圖,警方會否就撰寫文章的記者,或博客作家,進行調查?或進一步行動。李桂華指是 17 篇,會看他們究竟是否有煽動意圖,如有,會跟律政署商量是否適合檢控。

被問及外媒會否受立場案判決影響,李桂華指借助報道角度以煽動他人,「我哋把尺、個法律係同一樣嘢嚟」。他舉例 17 篇報道,同類型題材有其他媒體報道,但因無煽動意圖而無觸犯國安法,重申「一般人」不會干犯國安法。他呼籲媒體,報道及刊登文章時應以立場案的判詞作參考,避免觸犯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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