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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 伍健偉親自陳情確認無悔意 選擇留港兌現承諾 與港人齊上齊落

發表於 : 週五 8月 30, 2024 5:29 am
emily
#初選47人案 伍健偉親自陳情確認無悔意 選擇留港兌現承諾 與港人齊上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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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於小休後,續就個人背景陳詞。他以右手拿着手寫的求情信,表示現年28歲,正修讀都會大學榮譽學士課程,未婚,「係一個恨嫁嘅男人」,有被告和旁聽人士發笑。伍指,他被捕前沒有案底,2020年當選為元朗區議員,並於本案承認控罪:「法官閣下,我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我為我個人過去一切嘅言行而負責」,而他欲交代犯案原因,望法官給予一定耐性及包容。

伍續指,他於1995年出生,自1997年以來,香港涉社運被檢控的罪名及刑罰「拾級而上、越發嚴苛」,但及後社運的參與人數、時間、規模及激烈程度仍逐步擴大。伍認為,「每一場暴動都係人民無被聽見的聲音」,如香港人民訴求持續被漠視,矛盾和衝突必然接腫而來,「高壓統治、嚴刑峻法,充其量只能夠收一時之效」,深層次矛盾必須尋求解決之道,社會才可能復和邁進、穩定繁榮,「否則難言長治久安,更加枉論由治及興」。

伍指,參與初選有遠因和近因,遠因是源於其個人信念,「相信政府係人民嘅僕人,而唔係統治者」,「作為一個香港人,我有一個理想,我認為大家應該擁有、亦都值得擁有自由、平等、包容嘅社會,有效維護人權、法治、公義嘅民主制度」。

伍續指,參選近因是2019年,當時他恐懼自由被侵蝕,對政府傲慢感不滿,而最令他動容的原因,是他「對離世生命嘅沉重悲痛」。伍指,他完全不希望有人受傷、被捕,更難以忍受有人犧牲生命,自己卻無動於衷、毫不作為。作為普通市民,他無能力起死回生,亦無法阻止他們付出自由和生命的代價,「但係我有義務去繼承佢哋嘅信念」,他認為參與社會運動、地區服務、投身政治,是可為社會貢獻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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