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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 黎可聘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抗辯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10, 2022 7: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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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上訴 黎可聘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抗辯

至今還押 21 個月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排期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黎智英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惟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高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代表黎智英,律政司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庭周三(9 日)駁回上訴,批准 Tim Owen 來港代表黎智英。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朱芬齡,以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即將開審的是受本地及海外高度關注的案件,當中涉及法律事項的解釋,影響《國安法》法理及煽動罪行的發展,對公眾非常重要;公眾感到審訊公平,對執行司法工作亦極其重要。

上訴庭認為,在是次的申請,法庭應採取彈性及合理的做法,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而明顯是次基於公眾對審訊的觀感以及其他基礎,應該批准讓 Tim Owen 代表黎智英的申請,因此駁回律政司的上訴,並頒令律政司須付訟費。

稍後有詳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