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呼籲加拿大政府要求香港和中國政府釋放黎智英、鄒幸彤、47人案等其他人仕
發表於 : 週四 9月 12, 2024 3:31 pm
《代轉post》
簽署呼籲加拿大政府:
1) 要求香港和中國政府釋放黎智英、鄒幸彤、47人案等其他人仕,他們的「罪行」只是行使《聯合國人權宣言》訂定的權利和自由;
2) 停止給予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任何特殊權利或外交地位;
3) 對中國和香港官員以《馬格尼茨基法》實施制裁。
居住係加拿大便可,唔須要有 PR
記得喺 Email 確定簽署先有效
截止日期: November 10, 2024
https://www.ourcommons.ca/petitions/en/ ... ion=e-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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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求香港和中國政府釋放黎智英、鄒幸彤、47人案等其他人仕,他們的「罪行」只是行使《聯合國人權宣言》訂定的權利和自由;
2) 停止給予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任何特殊權利或外交地位;
3) 對中國和香港官員以《馬格尼茨基法》實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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