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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生門不再?英國「電子旅行許可」對港人之影響

發表於 : 週一 9月 16, 2024 3:45 pm
emily
中秋節平安!

香港政治環境持續惡化,眾多受政權迫害的港人透過各種方式前往英國等國家。然而英國宣佈 #電子旅行許可 (ETA)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持有香港特區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意味着「逃生門」正逐步關閉,讓考慮赴英尋求庇護的人將面臨更高的門檻。

一、ETA制度的影響

ETA針對所有短期赴英旅行之人士,包括來自無需簽證國家的旅客,如持香港特區護照、BNO的人士。即使是擁有合法BNO身份的香港人,亦需要申請ETA才能入境英國。然而,新措施對曾參與政治活動或曾因政治原因而被拘捕或定罪的人士,影響尤其顯著。

二、BNO權利被剝奪

BNO護照的持有人理應受到與英國國民相同的出入境待遇,並在法例獲得保障。隨著ETA擴展適用範圍,BNO身份在申請入境時被重新定位為一種需要經過額外審查的「外國護照」,英國政府背棄對BNO護照持有人的承諾,在法律層面剝奪了他們的權利。

三、無合法途徑尋求庇護

ETA制度特別針對有犯罪紀錄的人士,這讓許多曾被香港政府以政治理由逮捕的抗爭者面臨困境。即使這些政治犯已經刑滿釋放,他們仍然可能遭到香港政府的持續騷擾。而這些人由於曾有案底,在ETA審查過程中將面臨更大的風險被拒絕入境,導致急需庇護的港人無法立即離港。

隨著庇護聲請途徑的收窄,香港人透過合法途徑尋求庇護的機會變得愈加稀少。尋求庇護的人們無法透過合法的旅行途徑入境,形成了一種無路可走的局面。反過來,這也加劇了那些需要庇護的人無法安全逃離的困境。

一些港人計劃藉由短期旅遊或探親進入英國後尋求庇護,他們仍可能面對困難:由於移民官有權根據申請人之前的入境記錄或拒絕其入境;另外,亦會懷疑其聲請有虛假陳述的嫌疑,拒由旅遊身份轉變成尋求庇護。

四、國際公約保障的權利受挑戰

1.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要求締約國不得隨意驅逐外國人,並應確保每個人有權利在充分審查下反對其被驅逐的決定。

2. 《#難民地位公約》第33條:明確規定了不得將難民遣返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脅的國家,這是國際法上對難民的基本保護原則。

3.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4條:任何人不得被任意剝奪進入自己國家的權利。

盼英國政府遵守國際公約,考慮英國和香港的特殊關係,支持那些受迫害的人士,為香港受壓迫的群體提供合法、合適的庇護途徑,避免他們面臨更大的危險。

#留一扇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