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審訊・結案陳詞|控方指林卓廷濫權達私人目的:「事件其中一起因歸咎其發動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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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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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721 審訊・結案陳詞|控方指林卓廷濫權達私人目的:「事件其中一起因歸咎其發動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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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審訊・結案陳詞|控方指林卓廷濫權達私人目的:「事件其中一起因歸咎其發動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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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六人,在 721 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一項暴動罪;審訊自去年 10 月開始,至今橫跨近一年,今(19日)進入第 50 日審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今早在庭上,歸納讀出涉及七名被告的案情分析。針對首被告林卓廷的案情,控方從七方面反駁,指出林的辯解屬「不合理、不可信」。

控方先指林卓廷解釋自己作為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有責任處理事件,但他在 2016 至 19 年所關注的只涉及北區水貨客、大廈維修等,從沒就元朗事件作詢問或關注,而其所屬新界東選區並不包括元朗。控方認為林卓廷 721 當晚的行為,與公職人員處理事件的行為和態度不相符,「甚至有濫用職權達到私人目的,如在 Facebook 直播刷流量,以取得市民大眾認同」。

控方又指他在事件發生前,曾在 Facebook 三次發帖文,提及元朗有黑社會,「字眼表面上是告誡,實質是明示或暗示呼籲市民入元朗生事,之後的事件,其中一個起因是歸咎於被告的發動和參與」。控方指林卓廷聲稱入元朗目的是監察警方行動,但他大部分時間都留守西鐵站,主力是對峙白衣人,對監察警方行動無幫助。

程慧明接著指,被告作供時承認曾參與其他社會事件,對示威者穿著深色衣物、會帶雨傘組成「傘陣」對抗等有認知,也曾舉例指曾見到大型聚集演變成暴力衝突;控方指當林到達元朗西鐵站見到大批人群集結、沒有出閘,必然知道集結有機會引致衝突,但他未有勸喻在場人士離去,只是要求警方到場,是「有立場偏幫付費區內人士,主要是挑起仇恨對抗白衣人」。

控方之後反駁林卓廷稱自己在現場是調停者角色,如他稱曾叫人不要出閘、或曾叫白衣人「唔好郁手」,但從片段可以聽到,被告在很早階段「抹黑白衣人,不斷叫佢哋做黑社會,令區內人士對白衣人有仇視和對抗」,中段更一起大叫「黑社會唔好走」,又指在場人士明顯是引用其叫法、他亦從無阻止區內人士呼叫及調停,甚至以其立法會議員身分作為領導者,帶領付區內人士不斷挑釁和攻擊。

控方又指林說「黑社會唔好走」是「口不對心」,又指他專程前往元朗,但面對白衣人時「唔試圖理解佢哋來意」,又指他稱看不到白衣人「保衛家園」標語,質疑「佢真係睇唔到,抑或係想掩飾佢知道白衣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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