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第四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23條 #網上言行 #提堂
發表於 : 週五 9月 20, 2024 4:44 am
#西九龍法院第四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23條 #網上言行 #提堂
區(58) 已經還押逾2個月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
辯方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梁麗幗大律師 #司徒子朗大律師
辯方準備好答辯。
答辯
認罪及同意案情
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判刑
14個月即時監禁(扣減認罪後)
感謝臨時直播員
#蘇惠德總裁判官
#23條 #網上言行 #提堂
區(58) 已經還押逾2個月
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至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 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背景:
被告於上述日子涉及以圖片配歌曲作影片在不同社交媒體貼文,曾寫上「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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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
#關文渭大律師
#梁麗幗大律師 #司徒子朗大律師
辯方準備好答辯。
答辯
認罪及同意案情
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判刑
14個月即時監禁(扣減認罪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