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7.1金鐘|浸大生戴嘉平等4人罪成 還押10.31判刑 官要求控方交代有否延誤檢控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08, 2024 10:47 pm
emily
7.1金鐘|浸大生戴嘉平等4人罪成 還押10.31判刑 官要求控方交代有否延誤檢控
https://bit.ly/4dBzAxu

Re: 7.1金鐘|浸大生戴嘉平等4人罪成 還押10.31判刑 官要求控方交代有否延誤檢控

發表於 : 週二 10月 08, 2024 10:49 pm
emily
7.1 金鐘案|戴嘉平等四人暴動罪成還押 案發時僅 14 歲 官索報告、押後月底判刑

全文:https://tinyurl.com/3tzfyj2p

2019 年 7 月 1 日清晨,9 名男子在金鐘中信大廈對開的龍匯道被捕,一度踢保後,於 2022 年再次被捕,並改控暴動罪,其中四人不認罪,案件今年 3 月開審。案件擾攘逾五年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今午裁決,四名被告罪名成立。聞判一刻,被告之一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其兄長戴嘉正向旁聽席微笑,戴父則面向兒子、握拳拍心口打氣。

案中不認罪四人,包括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其攣生兄長戴嘉正、報稱項目主任的周子瑋及汽車技工袁恩霖。張官指出,由於戴嘉平和戴嘉正,案發時年紀未過 21 歲,要求索取勞教及教導所報告;至於另外二人周子瑋及袁恩霖,則索取背景報告。張官另向控方提出,索取檢控時序表,以了解有沒有檢控延誤。

聽到裁決一刻,戴嘉平和戴嘉正向旁聽席微笑點頭,戴嘉平又做手勢拉起兩邊嘴角,示意家人親友要笑,戴父手握拳頭拍打心口,為兒子打氣。他們的朋友逐一步出旁聽席,做出手勢向兄弟二人打氣。另一被告周子瑋也在被告欄內向親友揮手。散庭後,數十名親友在區院停車場外等待囚車,當囚車駛離時大叫「保重」、「撐住」,有被告家人一直追著囚車,叫著兒子名字。

庭上頒下判決書,指非法集結和暴動有其「特別的犯罪性質」,有別於其他刑事罪行,法庭需考慮 2019 年「那一年社會的動盪和政治氛圍」,而不能單單看 7 月 1 日所發生的事情,否則這是「簡單化本案的內在複雜性,亦脫離現實」。

法官指第一被告周子瑋在警員在場下協助女傷者處理傷勢、第七被告袁恩霖一身裝備。至於戴嘉平和戴嘉正,法官指無辜途人經過和平集會或示威者時,不會備有亦毋須戴上手套,又指二人出現在暴動示威者的重要據點,本身極不尋常,以常理考慮,「根本不會有無辜的途人進入或選擇逗留在當中,任何正常理性的人如不想牽涉在該暴動當中,為着自身的安全,根本不會接近」。

判決書指四人刻意走進暴動範圍,成為暴動人群一份子,藉着自己到場去壯大暴動人群聲勢,意圖鼓勵及支持其他暴動人士,就算他們沒作出任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也屬參與該處暴動。

#71金鐘 #戴嘉平 #集誌社 #暴動案 #浸大學生會

Re: 7.1金鐘|浸大生戴嘉平等4人罪成 還押10.31判刑 官要求控方交代有否延誤檢控

發表於 : 週五 10月 11, 2024 6:44 pm
emily
7.1 金鐘案|戴嘉平等四人暴動罪成還押 案發時僅 14 歲 官索報告、押後月底判刑

全文:https://tinyurl.com/3tzfyj2p

2019 年 7 月 1 日清晨,9 名男子在金鐘中信大廈對開的龍匯道被捕,一度踢保後,於 2022 年再次被捕,並改控暴動罪,其中四人不認罪,案件今年 3 月開審。案件擾攘逾五年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張志偉今午裁決,四名被告罪名成立。聞判一刻,被告之一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其兄長戴嘉正向旁聽席微笑,戴父則面向兒子、握拳拍心口打氣。

案中不認罪四人,包括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其攣生兄長戴嘉正、報稱項目主任的周子瑋及汽車技工袁恩霖。張官指出,由於戴嘉平和戴嘉正,案發時年紀未過 21 歲,要求索取勞教及教導所報告;至於另外二人周子瑋及袁恩霖,則索取背景報告。張官另向控方提出,索取檢控時序表,以了解有沒有檢控延誤。

聽到裁決一刻,戴嘉平和戴嘉正向旁聽席微笑點頭,戴嘉平又做手勢拉起兩邊嘴角,示意家人親友要笑,戴父手握拳頭拍打心口,為兒子打氣。他們的朋友逐一步出旁聽席,做出手勢向兄弟二人打氣。另一被告周子瑋也在被告欄內向親友揮手。散庭後,數十名親友在區院停車場外等待囚車,當囚車駛離時大叫「保重」、「撐住」,有被告家人一直追著囚車,叫著兒子名字。

庭上頒下判決書,指非法集結和暴動有其「特別的犯罪性質」,有別於其他刑事罪行,法庭需考慮 2019 年「那一年社會的動盪和政治氛圍」,而不能單單看 7 月 1 日所發生的事情,否則這是「簡單化本案的內在複雜性,亦脫離現實」。

法官指第一被告周子瑋在警員在場下協助女傷者處理傷勢、第七被告袁恩霖一身裝備。至於戴嘉平和戴嘉正,法官指無辜途人經過和平集會或示威者時,不會備有亦毋須戴上手套,又指二人出現在暴動示威者的重要據點,本身極不尋常,以常理考慮,「根本不會有無辜的途人進入或選擇逗留在當中,任何正常理性的人如不想牽涉在該暴動當中,為着自身的安全,根本不會接近」。

判決書指四人刻意走進暴動範圍,成為暴動人群一份子,藉着自己到場去壯大暴動人群聲勢,意圖鼓勵及支持其他暴動人士,就算他們沒作出任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也屬參與該處暴動。

#71金鐘 #戴嘉平 #集誌社 #暴動案 #浸大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