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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第卅五庭 #姚勳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2021立會選舉 #案件呈述上訴  #英語聆訊

發表於 : 週一 11月 04, 2024 11:37 pm
emily
#高等法院第卅五庭
#姚勳智高等法院暫委法官
#2021立會選舉
#案件呈述上訴  #英語聆訊

蘇(22)

控罪:舉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開審後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於2022年12月29日法庭裁定控罪合憲後,被告隨即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被告期後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案件呈述方式上訴用於挑戰裁判官在法律上的裁斷出錯,相關議題向高院原訟庭法官索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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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開庭

被告沒有出席由法律代表處理。

🔸上訴方陳詞
姚官已經看過半年前呈交書面陳詞,簡要提及部份重點內容,代表確認.補充希望法庭留意文件內一宗外國案例。

🔹答辯方陳詞
呈交書面陳詞已經逐點回應申請方,沒有補充。

[10:13] 完庭

案件需時考慮,法庭將在兩三個月內擇日宣佈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