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 官指林卓廷有4定罪紀錄 記者翻查只有一項
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9, 2024 5:05 pm
47人案判刑 官指林卓廷有4定罪紀錄 記者翻查只有一項
參選新東的林卓廷被裁定屬於「積極參加」,判囚 6 年 9 個月。法官在判刑理由指,林有 4 項定罪紀錄,其中 3 罪涉及披露受廉署調查人的身分,另外一項則涉干擾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官續指,林過往對社會的貢獻,無疑已經在另案考慮(No doubt, his past contribution to public work had been taken into account previously),故在本案中沒有因而給予額外扣減。
不過《法庭線》翻查資料,林卓廷現時僅有一項定罪紀錄。他承認事發於立法會進行「一地兩檢」二讀時的妨礙立法會人員罪,他於 2022 年 8 月案件較早階段表達認罪意向。據不同傳媒報道,時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以判監 4.5 周為林的量刑起點,扣減後判監 3 周,未有提及給予貢獻社會的減刑。該案在裁院審理,未有頒下判詞,故暫無法完全確定裁判官實際上有沒有就貢獻社會給予林減刑,或減刑多少。
至於披露游乃強受查一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 2024 年 2 月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排期於 2025 年 2 月進行聆訊。
參選新東的林卓廷被裁定屬於「積極參加」,判囚 6 年 9 個月。法官在判刑理由指,林有 4 項定罪紀錄,其中 3 罪涉及披露受廉署調查人的身分,另外一項則涉干擾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官續指,林過往對社會的貢獻,無疑已經在另案考慮(No doubt, his past contribution to public work had been taken into account previously),故在本案中沒有因而給予額外扣減。
不過《法庭線》翻查資料,林卓廷現時僅有一項定罪紀錄。他承認事發於立法會進行「一地兩檢」二讀時的妨礙立法會人員罪,他於 2022 年 8 月案件較早階段表達認罪意向。據不同傳媒報道,時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以判監 4.5 周為林的量刑起點,扣減後判監 3 周,未有提及給予貢獻社會的減刑。該案在裁院審理,未有頒下判詞,故暫無法完全確定裁判官實際上有沒有就貢獻社會給予林減刑,或減刑多少。
至於披露游乃強受查一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 2024 年 2 月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排期於 2025 年 2 月進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