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 控方首稱被告《國安法》生效前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官質疑不公
發表於 : 週二 5月 30, 2023 2:26 pm
#初選47人案 控方首稱被告《國安法》生效前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官質疑不公
https://bit.ly/45Ems86
踏入審訊第59天,處理「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包括該原則是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控方表示,區諾軒和戴耀廷於2020年1月的飯局已達成串謀協議,有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的「共同目的」,而被告當時同意濫用立法會議員職權,或涉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認為共謀者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可用來指證被告干犯本案控罪。惟法官質疑,飯局上並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區諾軒亦稱與戴耀廷目的不同;又指控方已處理本案兩年半,但開審50多天才首稱被告《國安法》生效前或早已違法,質疑對被告造成不公。
控方亦援引一宗1950年的美國上訴法院案例,指控罪生效前的言行可納為「共謀者原則」下的證據,但同意是控方能找到的唯一案例,遭法官質疑案例不適用於本案。辯方則批評,控方於法律爭議階段才突提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指控是「不公平至極」,又強調《國安法》生效前討論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並不構成任何罪行,故共謀者原則不可能適用。
▌第十五周審訊整理 控方傳畢證人 押5.29處理「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
https://bit.ly/3IsES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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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審訊第59天,處理「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包括該原則是否適用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控方表示,區諾軒和戴耀廷於2020年1月的飯局已達成串謀協議,有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的「共同目的」,而被告當時同意濫用立法會議員職權,或涉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認為共謀者於《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行,可用來指證被告干犯本案控罪。惟法官質疑,飯局上並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區諾軒亦稱與戴耀廷目的不同;又指控方已處理本案兩年半,但開審50多天才首稱被告《國安法》生效前或早已違法,質疑對被告造成不公。
控方亦援引一宗1950年的美國上訴法院案例,指控罪生效前的言行可納為「共謀者原則」下的證據,但同意是控方能找到的唯一案例,遭法官質疑案例不適用於本案。辯方則批評,控方於法律爭議階段才突提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指控是「不公平至極」,又強調《國安法》生效前討論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並不構成任何罪行,故共謀者原則不可能適用。
▌第十五周審訊整理 控方傳畢證人 押5.29處理「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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