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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濫用法律程序 未審先囚及審訊延遲日益嚴重

發表於 : 週五 6月 16, 2023 6:18 am
emily
港府濫用法律程序 未審先囚及審訊延遲日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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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罪之前,法律假設我們所有人都是無罪的,而無罪的人不應亦不需要接受任何懲罰。因此,未審先囚從來都不應被視為一個慣例,而只可是別無他選下才可作出的行為。

不過,事實上未審先囚在香港卻愈來愈普遍。

值得留意的是,《國安法》第42條為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被告,設下一個非常苛刻的保釋,徹底剔除了有利於保釋的假定(presumption in favour of bail)。根據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數據庫,涉《國安法》及煽動罪案件的被告,逾七成不獲保釋。亦即是說,在相關案件中,未審先囚的人數高達七成。

#國安法 #政治打壓 #荒謬法治 #法治淪喪 #未審先囚 #冤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