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用補件、無限期延長審批時間等方式,導至近兩年港人居留和定居均出現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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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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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當局用補件、無限期延長審批時間等方式,導至近兩年港人居留和定居均出現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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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聯合報》周一(26日)報道指,當局用補件、無限期延長審批時間等方式,導至近兩年港人居留和定居均出現大幅下降,其中居留人數減少近20%,定居人數更下跌23%。有港人表示申請時被刁難。陸委會稱港人對居留、定居規範認知常有誤解。
報道引用台灣移民署統計,港人移居台灣人數於2019年後連續2年增長,2021年更達到11173人的歷史高峰,去年卻明顯減少,居留人數降至8945人,按年減少19.4%;定居人數則驟減至1296人,按年減23.9%。
港人Cathy接受該報訪問時表示,自己於2020年以投資移民赴台,但申請在台定居時被台政府不斷要求補充文件,最終面對無盡等待,決定離台赴英,直言「香港人很認真想融入台灣,但處境真的很難,台灣已不是港人移民的優先選擇了。」她又認為,若政府不希望港人赴台,應直接拒絕,何必刻意為難。
辦理港澳移民業務的會計師鍾燿聲接受訪問稱,台灣當局在2021年10月前的審查很正常,若符合條件在1至2周會通過申請,但同類個案在後期卻需數月等待,很多投資移民個案甚至被延展1年觀察期,形容審查方式模糊,而其事務所去年百宗個案中,放棄申請者估計逾7成,當中有9成改去英國。
陸委會回應《聯合報》稱,港人對居留、定居規範認知常有誤解,「誤以為居留一定期間即可自動通過定居」,亦提到投資移民亂象,如有人取得身分後撤資,不符政策原意。至於補件要求,主管機關都會告知原因。至於台灣行政院長陳建仁回應傳媒提問時,並不承認政府刁難港人,「挺香港,而且歡迎香港的人才跟資金來到台灣,大家一起努力、謀求發展,一向是政府的目標。」不過對於申請程序,陳建仁認為審查規定應該要改進。
據台灣目前規定,港人以「投資移民」赴台,申請人須有新台幣600萬元(約153萬港元)以上投資,同時須設立實體辦事處,每年聘用2名台灣員工,並營運至少3年。獲居留資格滿1年後,可申請定居。
新加坡媒體《聯合早報》今年3月引述匿名移民顧問估計,過去三年港人在台灣申請居留證的成功率高達95%,但只有約2%獲得身份證。許多港人稱,他們在期滿申請時,當局又會要求考專業證照,或通過補充文件進行技術性拖延。有受訪港人表示,在台認識的港人「沒有一個成功」,充滿失望、無奈甚至憤怒的情緒。
另據台灣《自由時報》上月引述台灣知情官員消息報道,指台灣陸委會內部已研議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將現行港人在台連續居留滿1年可以申請定居歸化(即身份證)的規定,或改為至少須居留4年才能申請。
報道引述台灣知情官員稱,台方擬定新規定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及大陸民眾移入香港有關,並稱台灣有關單位已意識到這一點,要加緊腳步將「國安漏洞」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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